漳卫南局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2019-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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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局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水利系统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德州市文明单位考核标准》的具体要求,切实提升文明创建的质量与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漳卫南运河水利改革发展大局为目标,以《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水利系统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德州市文明单位考核标准》为依据,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水利系统文明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文明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推动漳卫南局机关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对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水利系统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德州市文明单位考核标准》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局机关文明创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深化理想信念教育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首要任务,着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的专题学习,深入推进局机关群众性文明创建工作。(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2)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鄂竟平部长专题党课精神,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十六字治水方针,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治水总基调,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四个保障”工作思路,研究确立漳卫南运河水利改革发展的新举措,着力补齐短板、强化监管,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责任部门: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
(3)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完成“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目标任务。(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4)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有效形式,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发挥党委中心组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责任部门:办公室)
(5)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学习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围绕清明、五四、七一、八一、十一及抗战胜利纪念日等重要纪念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活动,充分运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漳卫南运河》画刊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新时代漳卫南运河水利改革发展成就和广大职工为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扎实工作的生动实践,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责任部门: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
(6)加强中国道路宣传教育。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宣传工作方针,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水利部党组决策部署,始终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和河长制湖长制等重点水利工作任务落实。深入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责任部门:办公室、河湖处、直属机关党委)
(7)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加强局党委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领导,强化信息发布管控。(责任部门:办公室)
(8)加强舆论引导。积极稳妥做好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进一步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责任部门: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
(9)加强形势政策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和海委、漳卫南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宣传解读中央兴水惠民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目标任务。(责任部门:办公室)
(二)培育核心价值观
(10)制定工作方案。制定贯彻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工作方案。(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11)健全机制。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12)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在局机关醒目位置展示12个主题词;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道德讲堂、宣传展板等阵地持续有效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水利行业精神。(责任部门: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
(13)开展宣讲解读。运用讲坛论坛、座谈交流、书籍读物等,开展核心价值观宣讲解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深入宣讲依法治水管水。(责任部门:水政处、直属机关党委)
(14)培养、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积极培养、发现和推荐身边好人、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孝老爱亲模范人物评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水利人”活动,主动参与德州市道德模范评选和“我推荐、我评选身边好人”等活动。(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15)加强家庭文化建设。以弘扬“家风家训”为根本,组织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激发文明家庭创建热情,发动广大职工共同营造重视家教的文化氛围。(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16)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我们的节日”为抓手,在端午、清明、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主题活动。(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17)开展勤俭节约活动。以“文明餐桌”“节水节电节能源”等活动为抓手,开展勤俭节约的宣传教育工作,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结合,完善节俭养德相关制度,培育节俭惜福的生活理念。(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后勤中心)
(三)全面从严治党
(1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印发《中共漳卫南局党委工作规则(试行)》《中共漳卫南局党委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落实党委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均由局党委研究决策,着力把方向、谋大局、定措施、促改革,切实发挥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责任部门:办公室)
(19)落实“一岗双责”。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和痕迹管理,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20)持续推进“两学一做”。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2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围绕解决水利改革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持续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落实行政审批等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
(2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做好痕迹管理。党组织按期换届,深入推进星级党支部建设。(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2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建立漳卫南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制度,把管党治党“软约束”变成“硬杠杠”。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承诺、约谈、报告及检查考核制度,优化细化责任书、承诺书内容,量化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指标。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三年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现业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全覆盖。(责任部门:办公室、监察处、廉政办)
(24)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严格干部选拔条件、程序和纪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审批、人事档案审核等日常监督管理,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责任部门:人事处)
(25)强化廉政教育监督。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承诺、报告、约谈、考核及责任清单等制度的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狠抓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建立巡察工作机制,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深入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问责条例,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开展“廉政教育学习月”活动,深化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监察处、廉政办)
(四)践行文明风尚
(26)加强道德建设。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教育,定期举办道德讲堂,传播核心价值观,激发道德共鸣。(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27)培养职业道德。加强水利职业道德规范、《水利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的宣传贯彻落实,对标管理,规范岗位行为。(牵头部门:直属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28)推进水利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信用平台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应用。(责任部门:办公室、建管处)
(29)开展诚信建设活动。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单位、职工诚信建设效果良好。以勤政廉洁、忠诚负责、知礼守礼为主要内容,引导机关公务员争做公民道德建设的表率;以诚信服务、规范服务为主要内容,引导事业单位职工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牵头部门: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30)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倡导“学习雷锋、关爱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和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等学雷峰公益活动。确保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创建工作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不少于95%、职工对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满意度不低于90%。(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31)开展帮扶共建活动。积极参与城乡帮扶共建活动,为美丽乡村建设出力献策。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德州市广川街道祥和社区共同完成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对特殊职工进行帮扶。(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工会))
(32)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积极参与城乡帮扶共建活动,支援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帮助网络责任区共同完成文明城市创建任务。(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3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完善志愿服务体系,规范志愿服务队管理。建立注册志愿者的详细资料档案,单位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单位总人数的90%,在职党员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在职党员总人数的90%。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34)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开展“关爱山川河流”“节水护水”等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宣传推广使用水利志愿服务标识。(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35)加大特色创建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水利文明工地、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巩固强化水文处“青年文明号”创建成果,发挥“青年文明号”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在现有基础上提升创建数量、标准和等次。(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建管处、水文处)
(36)加大文明传播力度。围绕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广泛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文明礼仪规范,使良好文明言行成为习惯。(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37)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在机关部门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引导机关公务员争做公民道德建设的表率;在事业单位开展“诚信服务、礼貌待人”活动,引导职工自觉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牵头部门:直属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38)建设优美环境。制定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积极开展单位环境净化、绿化、美化活动,构建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宣传生态文明理念。(责任单位:后勤中心)
(五)基层文化建设
(39)加强水文化建设。制定推进水文化建设相关规划,推进漳卫南运河水文化建设,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征集推广基层单位水文化建设案例,做好对大运河及四女寺船闸水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建管处、综合事业处)
(40)开展水文化研究。创新水文化理论成果,扩大水文化传播,加强水文化教育宣传。开展青年职工河流探源活动,对漳卫南运河水文化进行探讨研究。(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41)丰富水文化产品。
(42)推进学习型单位建设。建立健全培训制度,落实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好职工年度业务培训工作。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干部自主选学活动。定期举办岗位技能培训、科技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完善优秀科技论文、水利科技进步奖评选机制。持续开展“读书月”活动,组织职工读书荐书共读好书。(责任部门:人事处、建管处、直属机关党委)
(43)推进单位文化建设。加强职工乒乓球室、台球室、健身室、图书阅览室等文体活动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完善职工书柜建设。积极开展“五一”健身月活动,组织职工开展健步走、羽毛球比赛等群众健身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单位及德州市组织的文体活动。组织开展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二届职工艺术节等相关活动。(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工会))
(44)开展普法教育。加强法治教育,制定年度普法教育计划,建立健全普法长效机制。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专项普法宣传活动。(责任部门:水政处)
(六)水利业务工作
(45)贯彻中央重大水利方针政策。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深入贯彻“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加快转变治水思路,大力提升工程管理水平、抓好经济管理工作、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强化对外协调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提高漳卫南运河水利工程保障能力和水利行业监管能力。(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46)提升业务实绩。工作成绩突出,主要业务工作成效明显。(责任部门: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47)持续加强民主管理。开展民主法治宣传教育。规范和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公众咨询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并抓好落实。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健全保密工作制度机制,强化关键环节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开展保密警示教育及保密监督检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计划生育工作加强管理。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干部职工职责明晰,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到位。(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处、建管处、后勤中心)
(七)创建工作机制
(48)加强组织领导。把文明单位创建纳入总体工作规划,完善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细化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49)专题研究部署。召开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好经验总结。(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50)营造宣传氛围。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载体对创建工作计划、重要举措、所办实事等进行公开宣传,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建议。(责任部门: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
(51)提高职工参与度。利用满意度测评、问卷调查等形式,提高职工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52)开展细胞创建。开展文明处(科)室、文明职工等创建活动,丰富创建形式和内容。(牵头部门:直属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53)强化措施保障。完善经费、人员保障机制,规范创建档案资料管理。(责任部门:财务处、直属机关党委)
(54)典型宣传推广。及时总结宣传文明创建工作经验,在市级以上媒体集中宣传,扩大和影响推广范围,营造文明创建新风尚。(责任部门: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
(55)单位荣誉上等级。提升单位各项荣誉的等次与水平,争取和维护省部级相关荣誉称号,力争国家级荣誉有突破。
三、实施步骤
(一)夯实基础阶段(2019年1—6月):规划部署,全面启动。对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积极的精神状态和优质高效的管理,树立单位的良好形象。
(二)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7—12月):固强补弱,持续推进。认真查找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早发现,及时整改,持续提升创建水平。
(三)攻坚冲刺阶段(2020年):梳理总结,迎接测评。做好全国文明单位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做好拾遗补缺,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局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由“局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总牵头,“局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创建办”)负责日常创建工作的推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照《责任清单》逐项抓好落实。要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完成时限,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三要加强检查,确保实效。创建办负责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严把创建工作的效率关和质量关,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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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