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 从我做起——写在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目前,我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已进入新时代,我们已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前进。在这个特殊时期,我国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我们要更好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做好应对一系列新的风险挑战的准备。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023年4月15日,是我国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出现,以及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窃密者在窃密手段上无所不用其极,本来用于即时通信的微信等移动应用,已然成为别有用心者窃取国家敏感信息的惯用手段,我们在日常使用这些应用时,要提高防窃密意识,为国家安全用心出力。 1.思想上知密 在日常工作中,对自己所接触到的工作信息,要真正了解哪些是秘密信息,哪些是机密信息,不要因无知而在不知不觉中泄露了国家秘密。关于水利工作,可查阅《水利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2.工作中守密 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借阅涉密文件要严格根据涉密文件相关规定办理,切不可因陋就简,导致文件遗失、泄露而损害了国家利益。严禁使用微信等平台传递涉密信息,杜绝“反正是为了工作”等自恕心理。 3.生活中戒密 在生活中时刻警醒,社交活动中要避免谈论涉密信息,不但自己不主动谈,当别人谈论时也要进行制止。切不可产生“我不说也会有人说”的从众心理,或者作为旁观者对别人不加制止,更不能为了炫耀而公开涉密信息。 总之,我们要做到思想上重视,行为上谨慎,坚决保守国家秘密,防止因泄密而违反纪律甚至违法犯罪等行为发生。(信息中心)
|
||
编辑:高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