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河道工程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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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漳河 一、堤防与险工治理情况 二、河道疏浚 第二节 卫河 一、1962~1964年清淤工程 二、1975~1978年清淤工程 三、1978~1985年扩大治理工程 四、1982~1984年清淤复堤工程 第三节 卫运河 一、1956年复堤工程 二、1958年扩大治理工程 三、1964~1966年左堤复堤工程 四、1967年右堤复堤工程 五、1972~1976年扩大治理工程 第四节 漳卫新河 一、1955年、1956年疏浚复堤工程 二、1957~1958年扩大治理工 三、1969~1977年扩大治理工程 四、1993~1995年老减河清淤工程 第五节 南运河 第六节 共渠 第七节 蓄、滞洪区 一、卫河滞洪区 二、大名泛 三、恩县洼蓄滞洪区 漳卫南运河河道治理工程历史悠久,东汉末年,遏淇水入白沟,开辟了卫河航道;随代永济河的开凿;元代京杭大运河的贯通;明、清两代,南运河上减河的开辟等,都是古代劳动人民聪明才智的结晶,为我国水利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受历史条件的限制,河道治理工程主要是为了漕运的需要,始终未能改变“每岁必决”的局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依据1957年、1966年、1993年3次的海河流域规划,对漳卫南运河制订了治河方针和综合治理措施。在统一规划指导下,沿河广大人民疏浚、扩挖河道,加高培厚堤防,护滩整险,开辟滞洪区等。在上游兴建了水库,使漳卫南运河初步形成了防洪工程体系,已可抗御一般性洪水。1988年,国务院批转了水利部《关于蓄滞洪区安全与建设指导纲要》。1990年,海委编制了《海河流域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规划提纲》,在漳卫南运河流域的蓄滞洪区,大力开展安全建设,尽快做到分得进、蓄得住、排得出,确保人员安全,充分发挥非工程防洪措施作用。 第一节 漳河 一、堤防与险工治理情况 (一)1990年以前的复堤等治理项目 漳河治理,除1959~1970年兴建岳城水库外,下游平原河段1990年以前未进行大的治理,主要采取复堤、修险和修建分洪口门等工程措施。较大治理项目有: 1955年,对漳河下段左堤自魏县野胡拐至魏县、大名交界处共18.712公里,按高出1954年洪水位0.8米,顶宽5米,边坡1∶2~1∶4进行复堤;右堤自魏县刘深屯西至魏县、大名交界处共12公里,按高出1954年洪水位0.5米,顶宽4米,边坡1∶2.5~1∶3.5进行复堤;升斗铺分洪口门至邓台共7.55公里,按高出1954年洪水位0.5米,顶宽2.5~4米,边坡1∶2~1∶2.5进行复堤。上段左堤自磁县讲武城至魏县野胡拐56.7公里及右堤自临漳、安阳交界处至二分庄以上24.6公里,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观台流量4140立方米每秒)培修,二分庄以下至东辛庄6.8公里,结合在二分庄修建分洪口门,按5年一遇(观台流量2925立方米每秒)培修。河北邯郸专署负责左堤及右堤二分庄至东辛庄的施工;河南安阳专署负责右堤临漳、安阳界至二分庄复堤施工。两省共动员民工2.56万余人,于6月15日开工,到6月底完成,完成土方110.5万立方米,用砖610立方米,经费65.4万元。 1956年冬和1957年春,魏县、大名两县分两期对漳河堤防加高培厚,标准为左堤顶宽6米、右堤升斗铺以上顶宽5米、升斗铺以下顶宽3米、左堤高于右堤0.5米。大名县动员民工6185人,从10月14日至11月8日,共复堤16.5公里,完成土方27万立方米。魏县动员8938人,于1956年10月7日至11月25日进行第一期施工;1957年春又动员民工1.3万余人,于3月27日开工,4月下旬竣工。挖填土方60多万立方米,完成左堤自临漳、魏县交界至郭枣林,右堤自临漳、魏县交界至西江庄,共长25.5公里的复堤任务。 1956年冬,临漳县组织民工复堤三段。第一段左堤从明古寺险工至明古寺南、常家屯村南至临漳、魏县交界处,右堤从后佛屯至临漳、魏县交界处,共8726米,动员5078名干部和民工(其中带工干部98名),完成土方29.8万立方米;第二段左堤从张村集东南至常家屯、右堤从东辛庄至后佛屯村,共6960米,动员民工3428名(其中带工干部68名),完成土方89.82万立方米;第三段在明古寺南,动员民工1314名(其中带工干部22名),复堤长度2750米,完成土方2.9万立方米。 1957年,临漳县右岸复堤140米,左岸从磁县、临漳交界处至海岛寺村西复堤15.9公里,北杜堂至张村集东复堤4350米。4月1日开工,4月24日竣工。临漳县抽调在职县区干部25名,聘干、带工干部28名,动员民工2946人参加施工。 1960年,漳河左堤自砚瓦台至蔡小庄24公里加高0.5米,蔡小庄至东风渠穿漳涵洞4公里段加高1米;右堤自太平村至砖寨营36公里,加高0.5米,临水坡培厚1米;蔡小庄至穿漳涵洞5公里,临水坡培厚1米,加高0.5米。工程由邯郸专署水利局规划设计,沿河各县负责施工,汛前全部完工。 1963年特大洪水后,邯郸专区水利局编制漳河堤防修复计划。1963年12月19日,水电部批准:“①同意漳河左堤按1963年汛前的标准恢复,除左堤阎桥漫溢堤段外一律不得加高。堤顶宽度应按原规定:左堤6米,右堤5米、升斗铺以下为3米进行修复;②漳河左堤大名境内阎桥漫溢段(约7公里),同意结合堵口复堤,将原堤顶加高到与1963年实有洪水位相平”。1964年1月15日,河北省水利厅在向邯郸专区水利局转达水电部文件时作了“漳河复堤标准除按水电部规定标准外,两堤边坡按你局原计划坡度,个别险工段可适当放宽,决口口门处可筑后戗”的说明。邯郸专区水利局据此确定:左堤自磁县至大(名)、馆(陶)交界,顶宽6米,内外边坡1∶3;右堤升斗铺以下顶宽3米,边坡不变,右堤低于左堤0.5米。左堤阎桥附近至大、馆交界处漫溢段在汛前基础上加高1米,并向上延长与上段堤顶高程相衔接。1964年春,修复工程按计划全部完成。 1964年4月14日,冀、鲁两省对边界水利问题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为确保漳河左堤和德州以上卫运河左堤,保证首都、天津市及铁路交通干线的安全,两省商定:左堤高于右堤1米,顶宽8米。1964年8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两省的协商意见。同年9月30日,水电部发出通知,确定卫运河堤防除按1963年标准修复外,左堤高于右堤1米,顶宽8米;漳河右堤不再加高,左堤高于右堤1米,顶宽8米,为使泛区段漳河左堤能与卫运河堤防更好衔接,确定以称勾湾卫运河左堤加高后的高程(45.63米)做为设计起点的高程,以1∶10000的坡降向上延伸,直到与上游堤顶相接。对于堤防的边坡,经研究确定,临河坡一律按1∶3;背河坡平工段1∶3,险工段1∶4。 1964年冬至1965年春,邯郸地区统一组织对磁县高庄至馆陶县徐万仓,近100公里的漳河左堤按高出右堤1米、顶宽由6米加至8米的标准培修加固。总土方近600万立方米。1964年冬,磁县、临漳、魏县、大名4个县5万多民工,从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完成土方147万立方米。1965年春,磁县、临漳、魏县、大名、馆陶、广平、曲周7个县的62862名民工,从2月下旬至3月中旬完成土方429万立方米。今漳河堤就是在1963年复堤和1964年、1965年加固后形成的。 1983年,卫河扩大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安排漳河右堤下段与卫河左堤衔接工程,按水电部批准的漳河右堤末端周庄堤顶高程45.26米、顶宽4米、边坡1∶3的标准与上游平接,由大名县组织施工。6月22日至7月30日,上工9500人,完成第一期工程5.3公里;1984年11月初至12月12日,组织7800余人,续建王董村至高冢固段约12公里的第二期工程,两期共完成土方量91.4万立方米,占计划的92%。1985年春,完成剩余土方,共投资343.6万元。在此以前,结合修建小引河排水闸,进行了闸下小引河左堤与漳河右堤联结段的施工。 1983年,对周庄至高冢固段堤防进行验收,大部分堤段达到设计的高程,但内外边坡多处存在不同程度的凹肚,断面不足,堤顶、内外坡多系虚土,未经碾压;沙土质堤段容重测定,多无法取样,而所测得的数据,50%以上不合格。1984年春,大名县组织返工处理,方法是堤顶挖1米深槽灌水,先进行自然沉陷,然后灌泥浆处理,但最终未能解决断面不足问题。 (二)1990年以后的河道治理工程 1990年9月,海委安排漳卫南局与天津院对漳河治理进行可行性研究,重点是京广铁路桥至南尚村(0+000~46+200)游荡性河段,整治方案比较后,推荐了400~600米河宽的治导线方案,清除沿中心线800米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东王村批准建设500米宽固定分洪口门,并先期安排漳河治理工程经费200万元,特大防汛补助费50万元,重点是陈村抢险工程,北吴庄五道坝加固等11项工程。 1992年,结合漳河治理规划,漳卫南局以(92)漳人字144号下发了“关于成立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漳河治理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漳河指挥部”)的通知,副局长孔祥愈兼任指挥,漳河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计财处、工程质检处等部门。同时安排应急工程14项,投资400万元,其中主体工程256万元。该期工程为漳河治理工程的组成部分,工程设计以天津院为主,漳卫南局配合。工程施工由漳卫南局邯郸处、建工处负责,主体工程于7月8日和8月初开工,11月6日全部完工。完成主要工程量:土方7.66万立方米,石方1.96万立方米,土工布1.19万平方米,土工布枕袋0.72万立方米。主要工程类型为浆砌石护岸。12月10日通过竣工验收,质量为优良。 1993年3月,天津院和漳卫南局依照《漳河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向海委报送了《漳河整治工程(13处护险工程)设计说明书》,该13处护险工程也是漳河治理工程的组成部分。5月,海委批复了其中的油坊、常家屯、砚瓦台、砖寨营(下游部分)、申桥、徐万仓等六处护险工程设计,工程总投资400万元,其中河道治理工程投资305万元。工程由漳卫南局建工处与邯郸处承建,6月下旬开工,12月上旬竣工。完成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与回填15.27万立方米,砌石1.37万立方米,铅丝笼块石与抛石0.45万立方米,土工布垫层2.55万平方米,土工布枕袋1.13万立方米。12月7~9日,漳河指挥部进行了阶段验收,初评为优良工程,12月18日,工程通过了海委组织的竣工验收,优良率78%,被评为优良,同意交付漳卫南局邯郸处负责管理。 依据1993年向海委报送的13处护险工程设计以及1994年4月报送的设计补充说明书,1994年6月,海委对设计补充作了批复,同意设计补充提出的因势利导加固险工,控制河道游荡,按照400~600米治导线稳定中小水河势,选择游荡性河段节点工程和近堤险工进行整治,以配合岳城水库三级运用,逐步达到保证漳河下游堤防安全的治理原则。安排砖寨营(上)1#坝、2#坝、3#坝,和黄炉险工加固、邺镇右堤护坡、东辛庄护岸、西冀庄护岸、方里集护岸及砖寨营(下)护岸7处9项整治工程,核定工程总投资578万元。6月6日,海委安排基建投资200万元,用于实施砖寨营(上)1#坝、2#坝、黄炉险工加固、邺镇右堤护坡等。9月19日,海委安排河北省境内漳河以工代赈投资计划500万元,其中250万元用于完成海委批复的13处护险工程补充中的其余部分项目,50万元用于涵闸管拆除加固,200万元用于漳河蔡小庄河段开卡及村庄搬迁。由于以工代赈资金不到位,1994年仅完成了基建投资的三处四项工程。又由于设计变更,实际完成投资249.08万元。工程由漳卫南局邯郸处、四女寺处施工,于7月22日相继开工,12月5日全部完工,完成主要工程量:土方5.29万立方米,石方0.81万立方米,土工布垫层0.81万平方米,土工布枕袋0.46万立方米。12月2日,通过了漳河指挥部的阶段验收,质量为优良。12月14~16日,通过海委组织的竣工验收,优良率75%,工程总评优良,验收后交漳卫南局邯郸处负责管理。 1995年1月15日,漳卫南局撤消漳河指挥部、漳卫新河清淤工程指挥部,成立“水利部海委漳卫南局基本建设工程指挥部”,副局长赵光兼任指挥,副局长刘德亮兼任第二指挥,指挥部下设工程处,综合办公室。 1994年安排的以工代赈资金1995年4月底到位,其中用于漳河治理工程250万元,安排砖寨营3#坝、西冀庄护岸1050米(后变更为950米)、方里集护岸300米。 1995年6月和<月和9月,海委分两批下达漳河治理工程投资计划(海计[1995]第75号、海计[1995]123号)。第一批37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邯郸河务处基地建设,170万元用于漳河治理,计东辛庄护岸900米、方里集护岸300米、砖寨营护岸600米共3项工程;第二批107万元,用于安排13(实际安排12处)处护险工程其余项目及有关的设计变更等。1995年工程项目分别于5月和9月开工,12月上旬主要部分完工,工程由漳卫南局建工处和邯郸处施工。至此,1993年海委批复的漳河治理工程13处护险工程(张看台缓建)已全部完成,实际计划下达总投资947.02万元,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土方(含土工布枕袋)44.93万立方米,石方4.0万立方米(干砌2.67万立方米,浆砌0.62万立方米,抛石0.71万立方米),混凝土0.11万立方米,土工布垫层9.26万平方米。1996年2月4~7日通过海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在12处17个单位工程中,9处14个单位工程被评定为优良,优良率77.8%,工程总评为优良,同意验收后交漳卫南局邯郸处负责管理。 1996年,海委根据水利部《关于漳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水规计[1996]第201号),成立“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漳河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漳河建管局),漳河治理工程由漳河建管局负责,该局由海委直接管理。 1996年8月,漳卫南运河系发生了1963年以来的最大一次洪水,漳河工程多处出险,其中三宗庙险工较为严重,西冀庄险工几乎被全部冲光,滩地坍塌宽度100多米。 “96.8”洪水之后,海委领导极为重视,8月19~23日,海委总工程师郭宏宇带队,海委有关处室、天津院、漳卫南局、漳河建管局等单位联合对漳河京广铁路桥至徐万仓治理段进行了全面检查,决定加快漳河治理的步伐。 1996年10月,漳河整治工程按计划全部开工,共7处9项:邺镇干砌石护岸长755米,下游盘头坝一道;曹村(左)干砌石护岸868米;三家村干砌石护岸880米,土石丁坝3道共160米;二分庄(左)干砌石护岸700米,变更为720米;张看台干砌石护岸1200米变更为932米,下游土石丁坝2道共188米;岗上丁坝1道,60米;北吴庄干砌石护堤200米。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由漳卫南局德州工程总公司、邯郸处、十三局、河北水利工程局、临漳县水利局等施工单位承建,其中后4处5项于1996年12月底完工,1997年1月通过竣工验收,其余项目均于1997年汛前完工。 二、河道疏浚 1946年,大名县组织民工开挖辛庄至潘庄河段,底宽四丈,深四丈。1947年汛期淤塞,当年冬天再行疏浚。1954年,大名县开挖迤庄至魏县屯河段,长5700米,底宽10米,深1米,两岸弃土。同年开挖老河头(万堤村西南)至辛庄新河,长1560米,底宽15米,深1米,由卫河西三区共出动5665人,5月11日开工,28日竣工,共完成土方7.32万立方米,共支付工资33527元(以工代赈,每个标工补助0.85元)。1955年,开挖常马庄至兆固新河,长1000米,底宽50米,深2米,边坡1∶2,由扬桥区出动3000余人开挖,历时40天,完成全部工程。 1956年春和1957年春,国家投资16万元,分别疏浚漳河下游魏县河段两处,共挖土方5.8万立方米。 魏县马神庙村至大名县甜水坑村段漳河南北两支,在中低水位情况下两岸淘刷严重,险工迭出。同时,由于岳城水库的调节运行,中低水位时间加长,河槽冲刷严重,大名境内低水河槽跌坎,几个月内就迅速上移5公里,严重威胁堤防安全。1964年,邯郸专区组织魏县、大名两县4万多民工,在汛前从魏县岗上村南至大名县杜桥按设计流量200立方米每秒,设计水深2.9米,底宽39米,边坡1∶1,开挖新河4118米,弃土在河中心线两边100米以外。6月16日开工,7月5日竣工,共完成土方69.15万立方米,石方455立方米,用工57.46万个,投资79.19万元。以上工程完工后,使两岸长10公里的险工基本除险,但魏县刘深屯至马神庙9公里堤段,因主流紧靠右堤,极为不利,出现了新的险工。 通过上述开挖新河,疏浚老河,使漳河形成现河道,原来荒芜的滩地,经过深翻,加之岳城水库的修建,中、小洪水得到了控制,使荒滩变成了肥沃良田。 第二节 卫河 一、1962~1964年清淤工程 自1952年引黄人民胜利渠通水后到1957年5月间,河底淤高0.4~0.6米,年均淤高0.1米。1958引黄扩建工程共渠建成后,除上游分流80立方米每秒流量外,武陟以下仍过水200立方米每秒,泥沙大量沉积河底,使卫河淇门上段不到3年时间,平均淤高2米,造成河面与地面相平。内涝排泄不畅,引起地下水位普遍上升1.5~2.5米,最多升高3米,沿河盐碱、沼泽急剧发展。为消除灾害,1960年中央责成水电部组成卫河清淤工程局,投资9000万元,从1962年开始对卫河上段进行首次大规模机械清淤。 卫河自合河至汲县周湾,长55.77公里,计划清淤土方540.37万立方米,投资2394.98万元。工程于1962年9月开工,清淤职工3000人,动用200~250吨/时挖泥船20艘,同时配用其它机械625台,年末完成清淤土方8.8万立方米,至1963年10月共完成清淤236万立方米,至1965年底累计完成清淤土方596.44万立方米(见表7-3)。全部清淤工作于1965年5月完成。实际投资2969.8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00.05万元,预备费601.50万元,其它基本建设费245.12万元,清淤单项费用1922.35万元。 卫河新乡市区清淤,自合河至李士屯,长24.5公里,清除土方134万立方米,河底高程由68.40米降为66.00米。清淤前,市区有坑塘77个,占地33.72万平方米,可调蓄洪水138万立方米。清淤中被淤土填平44个,面积13.45万平方米,占原有坑塘面积的40%,这样增加了城市用地面积,改善了市区环境,但却降低了市区排涝能力。 从1957、1959、1961年分别测得卫河各沿河底高程详见表7-1,说明了卫河河道的淤积情况;淤积前后各站过水能力对照情况详见表7-2,卫河第一次机械清淤情况详见表7-3。 二、1975~1978年清淤工程 1975~1977年,自人民胜利渠入卫口至西曲里,长10公里,国家投资100万元,由十三局进行第二次机械清淤,清淤7万立方米,当时因受文化大革命后期的影响,清淤工程未全完成。1978年,河南省水利厅又呈请水电部规划管理局批准,按1963年北京院卫河清淤技术标准,对卫河进行第三次清淤。本次清淤自西孟姜女河入卫口至淇门,长63.9公里,设计清淤量378.4万立方米,设计投资784.7万元。由新乡市、新乡县、获嘉县、延津县和汲县分别包工,组织10万民工进行人工清淤。完成清淤土方430万立方米,砌石护岸2.38公里,实际投资825万元。其中:市区清淤段,自西孟姜女河入卫河口至和平桥长5.39公里,设计清淤河底高程:西孟姜女河入卫口为67.60米;人民胜利渠入卫口为66.42米,河底宽均为10米,边坡1∶3,计划清淤土方量21.8万立方米,投资47.75万元。郊区城建系统组织人工清淤,共清出淤土24.47万立方米,投资63.86万元,比原计划超支16.11万元。 三、1978~1985年扩大治理工程 (一)治理缘由 20世纪70年代,漳卫河系中下游治理工程的实施并生效,也为上游卫河治理创造了条件。1976年7月15日,水电部在北京召开卫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讨论会,参加会议的有冀、鲁、豫三省水利部门负责人、十三局负责人及该局设计院有关人员。 1977年10月,水电部召开了卫河治理会议。会后,水电部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冀、鲁、豫三省共同治理卫河的报告”。经国务院批准后,同年11月7日,十三局会同三省进行定线测量,测定了河槽,堤防线路,并对沿河建筑物、迁建村庄、阻水障碍物、导线线路等进行调查和复勘。12月16日,水电部向冀、鲁、豫三省革命委员会发出治理卫河的通知。 1978年1月9~10日,在山东省德州市成立了卫河干流扩大治理领导小组,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领导小组组长由水电部王英先兼任,后改由袁子钧兼,副组长是十三局童振铎,成员有:河北省根治海河指挥部邢长春(后改为省水利厅王子清)、邯郸地区根治海河指挥部(后并入水利局)赵文爱、山东省根治海河指挥部肖志彬、聊城地区水利局李芳田、河南省水利厅韩培城、安阳地区吕克明(后改为韩增茂)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驻德州十三局院内,童振铎兼主任(后改由刘支鸿兼任)。领导小组的任务是安排年度计划,解决施工中的重大问题,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等。本次会议重点研究了卫河干流下段河道治理的起点、裁弯位置、施工安排、投资分配等。 6月29日至7月2日,在德州市召开了卫河治理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十三局设计院编制的《卫河干流治理工程扩大初步设计(草案)》,并就有关问题作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主要内容:三省一致表示加快施工速度,按预定计划冬春完成水上土方,1980年基本完成施工任务,汛期发挥效益;确定导流方案;为减轻大名县的搬迁任务,同意北张集、顺道店、朱庄、闫庙4处堤防适当内缩,以上4村和郭庄、马庄、徐杨庄等7村可不搬迁;确定泛区村庄的村台面积按平均每户250平方米修建,村台高程按蓄洪水位44.14米,超高1米;同意十三局设计院关于建筑物的安排意见;为照顾群众生产生活,同意营镇和安堤两段河道维持旧河线路,不做裁弯工程。 11月3日,水电部批准《卫河干流治理工程扩大初步设计》,列入1978年国家基建计划,工程修正概算为1.65亿元。1985年,水电部新增项目核增投资272万元。 (二)工程治理标准及设计 卫河干流扩大治理工程从浚内沟口至漳、卫河汇合口,治理后,全长为116.7公里。 1、治理标准 按海河院1967年编制的《漳卫河防洪规划(修订本)》(以下简称《规划》)所确定的规划标准及原则,以及1977年4月和10月水电部召集有关省参加的卫河治理会议精神确定:近期卫河治理,考虑上游坡洼不做控制工程,干流老观嘴至浚内沟口段(长约12公里)维持现状不挖;浚内沟口至徐万仓段治理,按《规划》采取开宽浚深河槽、部分裁弯抹角,局部退堤,扩大排泄能力,达到设计防洪、排涝标准,并结合开挖通航子槽,利用有限水源,适当改善航运条件。其规划标准是: (1)防洪。治理工程规划设计标准:中游坡洼采取自然滞洪措施,近期达到抗御1963年型洪水(相当于40~50年一遇);当淇河磐石头水库建成后,可提高到100年一遇。设计流量,浚内沟口至安阳河口段2000立方米每秒,安阳河口至徐万仓段2500立方米每秒,坡洼采取自然倒坡扒口分洪,在设计条件下,使卫河泄洪不超过上述流量。 (2)排涝。设计标准为3年一遇,排涝流量浚内沟口为700立方米每秒,至徐万仓为1000立方米每秒。 (3)航运。为改善枯水期航运条件,结合浚深河槽,开挖航道子槽。 2、河道设计 (1)河线设计。卫河治理系老河扩建,河线设计基本沿原河整治。卫河深槽较弯曲,不少河段形成对头弯,水流不顺,多险工。治理工程措施本着因势利导,稳定河床,使河道顺直,有利于消除险工,减轻险情,并节省工程量。为改善河道流势,平顺水流,设计中有17处在弯河段裁弯取直,小弯河段采取切滩抹嘴,其它河段整治基本沿原河扩挖浚深,保留一定河滩宽度。为稳定航道,节约土方,通航子槽中心线的设计,在挖河段平顺沿原深泓线布设,裁弯段设在中心线上,做到平顺连接,并考虑沿岸有航运码头位置等条件。 (2)纵横断面设计。河道纵横断面设计,应满足安全下泄设计洪水需要,保证行洪通畅,保持河床、堤防稳定;便于施工、防汛、管理维护;并考虑排涝、航运等需要,尽量达到综合利用目的。 卫河设计水位和纵坡的拟定,主要依据《规划》确定的行洪、排涝水位,并考虑沿河地形和河道裁弯变更情况等进行设计。 河道深槽用于排涝,设计排涝水面与设计河底平行。设计水位浚内沟口为54.01米,与卫河上游相接,徐万仓为40.11米,与卫运河相连。河道纵坡,主导线116+300~123+500段系沿原河整治,坡降较缓,为1∶16400,其它段1∶7325~1∶10543。按上述设计排水位,仍有部分低洼地需要缓排,主要有杏园沟8平方公里,硝河沟42平方公里。 设计洪水位:上端浚内沟口采用57.37米,下端徐万仓与下游河道起始水位一致,为43.76米,中间控制点大北张为47.77米。设计洪水比降,上段为1∶7613,下段为1∶10728,略低于1963年实际洪水位。 河道糙率:深槽采用0.0225,滩地为一水一麦,不种高杆秋季作物,采用0.035。 深槽横断面采用窄深式复式梯形断面,主槽断面底宽,按各断面排水流量要求,分安阳河口以上为60米,安阳河口至窑厂段为80米,窑厂以下为90米三种,边坡为1∶3。子槽底宽采用20米、25米两种,深1.5米,边坡1∶4,达到《全国天然、渠化河流及人工运河航道试行标准》规定的六级航道对枯水期最小航道尺度的要求。 滩面以上行洪宽度,安阳河口以上不小于400米,以下不小于500米,滩面行洪水深1.5~2.5米。 (3)堤防。经水力计算和现场勘定,退建堤防28处,长度约57.1公里,其中左堤8处,长约27公里;右堤20处,长约30.1公里。在满足行洪2500立方米每秒的条件下,为减少迁村,对堤距达2公里以上的进行了适当内缩,计5处,其中左堤3处,右堤2处。按上述设计实测堤防总长度为227.6公里,其中左堤111.3公里,右堤116.3公里。 堤防断面设计,考虑高度不大(一般为3~4米,局部5米),堤防背后又有较多的弃土,故采用单式梯形断面,不附加戗台,堤顶宽度考虑防汛要求为8米,临背水坡均为1∶3,堤顶高程比设计洪水位高出1.5米,左右侧堤防同一标准。对于原堤土质较差及单堤陡岸或滩地不足20米的堤段,堤顶宽度加到10米,沙土地段堤基应进行处理,以利防汛安全。卫河右堤下段与卫运河右堤相接,由于两者超高不同,据《规划》,》,自卫运河右堤起点的设计堤顶以水平线向上与卫河右堤顶相接。 (三)施工过程及完成情况 1978年冬,卫河治理工程开工。河南省由安阳地委副书记吕克明任指挥长,军分区、农办、水利局及商业、建行、交通、粮食等单位负责人为副指挥长。投入施工的民工来自11个县(市)的民工,最多时达19.55万人。安阳行署发布了《保证卫河安全顺利施工的通告》。河北省由省根治海河指挥部负责人邢长春任指挥,动员邯郸、衡水、石家庄、邢台四个地区的民工11.3万人参加施工。山东省由聊城地区副专员谢辉玉任指挥,5个县参加施工的民工共2.75万人。1979年冬至1980年春,主要实施水下土方工程,三省共动员民工37万多人。 施工中,民工队伍一律采取民兵组织形式,县为民工团,公社为营,管理区为连等,以党团员为骨干,施工以人力为主,辅以机械和畜力,采用两侧出土结合筑堤、统一排水、分层作业的施工方法。推广“人工挖、小车拉、开大蹬、放缓坡、阶梯式、一手清”的施工经验。 各省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管理,坚持逐级验收制度,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因此建筑物全部符合设计要求。1980年6月的卫河治理工程河槽初步验收会议及同年9月的卫河治理工程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都肯定大部分工程的质量是较好的。根据初验会议要求,各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善后处理。主要有:河北省对军寨、留固、龙王庙桥下及山东遗留在河北东营镇等河道欠挖土方进行开挖;河南对施工质量较差的新堤段和沙土段采取包胶灌浆、洇堤等补强加固措施,以及对安阳河、汤河导流沟的平复;三省对单堤陡岸和新堤穿老河段加筑了戗台,对新堤段及建筑物回填土连续四年进行灌浆。1981年汛前,按竣工验收图纸验算,水面线符合设计要求。 经过了两个冬春的努力,实现了国务院“1980年汛前完成,发挥效益”的要求,1980年6月26日干流拆坝正式通水投入运用。1981年后继续完成的工程,主要有河道少量尾工;建筑物配套和险工护岸;穿老河和单堤陡岸堤段加筑戗台;堤防包胶和灌浆等。同时,还安排了堤防备土、堤防绿化、防汛通讯线路改建和管理单位部分建房。 截止1985年底,工程全面竣工,累计完成投资16758.7万元,占国家概算16772万元的98.16%,其中河南省8059.7万元;河北省7383.6万元;山东省116.1万元;漳卫南局199.3万元。完成主要工作量如下:河道土方开挖7621万立方米,结合筑堤填方1519万立方米,占计划的108.1%,并完成堤防灌浆92.6公里;新建、接长公路(交通)桥10座,均为全河超洪桥;新建、修建、改建或接长加固排(引)水闸22座(不包括金堤河上修、改建导流闸2座),修建排水涵闸24座;新建、整修险工护岸工程11370米,占计划的118.7%;完成大小扬水站294处的迁改建工程(包括杏元沟、硝河沟缓排、50平方公里分散排灌站),并为消除高渠完成滩地埋管34084米;搬迁村庄44个,填筑村台土方472万立方米,迁房48089间,29224人搬住新居,搬迁者生活得到了妥善安置;工程永久占地28294亩,临时占地131243亩。施工中采取填老河、清除旧村基等措施,造地6000亩,利用老河建养鱼水面2000亩,并使临时占地及时恢复了耕种;由水利部部批准列入卫河治理工程中安排的漳河右堤与卫河左堤平接工程17公里,全面完成。在施工过程中,河中心线移动5处,新增缩堤5处,减少退堤2处。 四、1982~1984年清淤复堤工程 (一)治理缘由 由于历年引黄和1981年引黄济津泥沙淤积给卫河造成排水不畅及其它影响,国务院批准水利部卫河干流清淤工程。1981年9月水利部在召开的引黄济津工作会议上决定:卫河清淤工程由天津院负责设计,十三局承担施工,采用机械清淤方式。但在水电部1982年4月召开的首次卫河清淤工程会议上,河南省提出“机械施工工期过长,发挥效益迟。要求清淤工程于1983年完成,提前发挥效益”,“由于工期缩短,现有机械担负不了任务,改由人工清淤”。 1982年5月,水电部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卫河清淤工程会议,就卫河清淤施工方式进行了讨论。6月,水电部原则同意河南省意见,并指出:“卫河清淤工程的设计仍由天津院负责,为争取早日提出设计文件,有关人工清淤河段,其设计工作可由河南省设计院负责,由天津院及时提出设计标准、原则和测量资料,最后由天津院汇总,统一上报审批”。 1982年6月4日,河南省引黄济津指挥部提出“关于卫河清淤工程施工安排意见的报告”呈报省人民政府,得到批转。 1982年7月3~6日,第三次卫河清淤工程会议在郑州召开,研究机械与人工清淤分段等具体事宜。 (二)工程设计 1982年10月,天津院提出《卫河清淤工程设计》。 范围:西孟姜女河入卫口至老观嘴,全长146.5公里。 标准:按照1963年12月原水电部北京院编制的“卫河清淤工程技术设计”标准执行。 河道中心线,基本沿原河道中泓,随弯就弯。机械清淤河段,为适应机械性能,并照顾到险工、堤防安全,在局部狭窄段,将施工断面中心线调整偏离原中弘线,切滩顺直。人工清淤段在个别弯道处稍加切滩顺直,并进行小河口、宗湾、十里铺三处裁弯取直工程,裁弯后缩短河长11.44公里。 需拆迁改建的桥梁2座、涵闸29座、渡槽1座、机电灌溉站28座、险工护岸31700立方米。 为解决群众隔河生产问题,新建小河口、宗湾、烧酒营、十里铺4座生产桥;为排除老河道区间流域面积涝水,需在宗湾、烧酒营、十里铺的下口新建3座排水涵洞。 全河段清淤工程土方量总计882.5万立方米,其中机械清淤288.2万立方米,人工清淤594.3万立方米,需用木材546立方米、钢材438吨、水泥1640吨。 水利部在批复规划设计院的审查意见时提出:核定总投资为5400万元,由河南省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三)施工过程 1982年7月,根据河南省海河治理指挥部统一部署,浚县在卫河烧酒营、十里铺两个村进行裁弯取直工程4.7公里,缩短河道10.3公里。继之,又在卫河屯子、码头至老观嘴的十八里留一段进行爆破施工,使卫河底加深2米。该项工程共计完成土石方271万立方米,投资651万元。冬季至1983年春,又继续治理卫河,新筑石护岸26处,整修石护岸17处,堵复较大口门7处,共完成土方95万立方米,石方26.8万立方米,投资263万元。 本次清淤工程自西孟姜女河入卫口至汲县左庄桥,长48.8公里为机械清淤河段,土方288.2万立方米;汲县左庄桥至浚县老观嘴长97.7公里为人工清淤河段,土方594.3万立方米。新乡地区负责左庄桥至小河口裁弯段下口,长12.245公里。安阳地区负责裁弯段下口至老观嘴,长70.982公里(两地区均须于1983年麦收前全部完成)。全河土方882.5万立方米,总投资6444.18万元。安阳地区段由该地区引黄济津指挥部组织施工。1982年11月6日开始,先后参加施工的人数浚县、汤阴县、淇县分别为4万人、1.8万人、0.85万人,其它河段为机械清淤。1982年冬,主要进行了人工清淤复堤。工程自民丰沟口至浚内沟口,其中老观嘴至浚内沟口13公里为排水龙沟,底宽20米。圈里至老观嘴一段为砾礓质岩,放炮松动清渣37万立方米。十里铺裁弯及复堤工程也同时完成。1983年春,动员淇县、滑县、汤阴、浚县、内黄等5县10万余民工参加施工。小河口、五陵、宗湾等裁弯工程相继完成。 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总队机械大队承包了浚县宗湾裁弯的施工任务。该大队在1983年3月1日至6月10日的施工期间,共投入推土机、铲运机41台,完成土方51.6万立方米。江苏省泰兴县水力挖塘公司承包浚县、滑县工段长51.7公里河道的清淤任务,最多时出动水力挖塘机组78台,完成清淤土方311.25万立方米。建桥工程由安阳地区水利局施工队和安阳县郭村建筑队承包施工任务,1983年3月开始备料,4月动工,1984年6月竣工。经过两个冬春的施工,共完成清淤土方577.15万立方米、复堤土方219.68万立方米、险工护岸44公里。 1984年6月25日,河南省召开卫河清淤及复堤竣工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为河南省水利厅姚天骥,副主任委员为安阳市人民政府韩增茂。经验收委员会查勘、检测、讨论,对工程的质量评定如下:河底高程和宽度达标的断面643个,合格率95%;复堤工程:机械施工筑堤段的质量较好,平均干么重达到1.575克/立方厘米,被评为优良工程。人工复堤段普遍碾压不实,质量较差,经抽样检测,按满足设计干么重1.55克/立方厘米的标准,合格率仅为31.4%,需要采取补救措施;除滑县城关护坡工程被评为优良外,其它险工护岸被评为合格;宗湾、烧酒营、十里铺三座生产桥,设计荷载标准为汽-10履带50;主河槽5孔,跨径20米;T型简支梁结构、混凝土灌注桩基础;两岸滩地各三孔,跨径8米,板梁结构,每座桥长148米,宽8米。以上三座桥施工工艺较落后,但基本上可以满足生产要求,被评为合格,淇门西生产桥施工质量较好,被评为优良。 在验收会议上,验收委员会同意桥梁工程交浚县管理,河道堤防等均交漳卫南局卫河处管理。 第三节 卫运河 一、1956年复堤工程 1956年1月18日,水利部批准山东省《卫运河岁修工程计划》。该次治理共安排两岸复堤工程388公里,总要求是扩大卫运河行洪能力,按行洪流量800立方米每秒的标准,对卫运河堤防进行增高培厚,要求堤顶普遍增高1~1.5米,培厚2米,堤顶宽达到8米,边坡1∶2~1∶3。该工程由山东省聊城专区的临清市、馆陶县、平原县和河北省衡水专区的故城县参加施工,共出民工9.07万人,采用人工开挖取土、独轮小车运输以及以人力夯为主,机械碾压为辅的施工方法。土方工程于3月10~29日施工,共完成土方316.04万立方米。护岸工程于4月中旬至6月中旬施工,共完成83处,砌石34530立方米。 山东省聊城专署承担了四女寺分洪口门的修建。口门采用浆砌乱石结构,铺底高程22.50米,宽170米,设计向四女寺减河分洪流量400立方米每秒。 二、1958年春扩大治理 (一)治理缘由 1956年复堤工程完成后,当年汛期,卫运河出现大洪水。8月6日,卫运河称勾湾水文站洪峰流量达到1980立方米每秒,远远超过设计泄洪800立方米每秒的过水能力。尽管沿河人民努力防守,但因河道上大下小,弯道多,河坡缓,洪水持续时间长,仍出现洪水漫溢决口的险情,造成巨大损失。为扩大河道泄洪能力,1957年8月22日,国家计委、建委、水利部、交通部和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代表会商,决定于1958年3月开始对卫运河进行扩大治理。1958年初,交通部决定兴建京杭大运河,要求临清至四女寺段扩大治理工程应结合航运要求施工。并经交通部和水利部分别以交运筹(58)审字31号函及(58)水电设计字第69号函通知卫运河四女寺减河工程办事处和冀、鲁两省,因结合航运而增加的工程投资完全由交通部负担。航运标准:弯曲半径600米,困难段不小于360米,底宽45米,水深3.2米,边坡1∶3。 (二)工程设计 《卫运河扩大工程初步设计》,由卫运河四女寺减河工程办事处负责编制。设计工作于1957年10月开始。该办事处在查勘了河道、调查征询了沿河各县(市)对扩大治理意见后,10月20~23日,在德州市(现德城区)召开了由山东省、河北省和沿河各县(市)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确定卫运河上起徐万仓,下至四女寺,行洪能力由原来的800立方米每秒扩大到1250立方米每秒,治理措施主要是扩大河槽(包括切滩、裁弯、退堤)、培堤(加高、培厚原堤)、护险、清理河滩(包括拆除民埝及迁移滩内的村庄)等。1958年1月31日,水利部以(58)水管字第019号文同意该设计。 河槽设计。桩号0+000~65+000段河道能满足设计行洪要求,基本不挖。65+000~158+200段河槽狭窄,需要普遍开挖。为修复河流状况,确定裁弯29处,直河总长度23.09公里。 施工中,需加固接长的护险工程72处,总长20802米。护险工程采用干砌乱石,基槽断面0.7×1.4米,坡脚厚0.4~0.5米,边坡、顶部厚0.2~0.3米,边坡1∶1.5~1∶2。 全河开挖深度,近期设计水位以下6米,临清、武城城区间卡水处为6.5米。河槽开挖底宽分85、105和115米三段设计,边坡1∶2,裁弯引河底宽15~25米,边坡1∶1,临清市区附近的邵庄、油坊两处裁弯,底宽为80米,边坡为1∶2。 堤防工程设计。南馆陶以上山东境内漳河、卫河原有堤防高于设计水位1.8米,要求设计超高渐变到南馆陶的北罗头村,以下改为1.5米。堤防整治,除临清县吊马桥至车庄另筑新堤7.5公里以及19处总长28660米的局部展堤段外,大部分沿原堤线加高培厚。堤防渐变段及平工堤段顶宽8米,边坡1∶3,险工段堤顶宽10米,边坡1∶4。堤身高出背水地面3米者,均加筑戗台。 重建临清、武城两座公路桥和接长车庄、临清西街两座涵洞。 根据交通部提出的京杭大运河工程计划任务书及对临清至四女寺段的工程实施意见,卫运河四女寺减河工程办事处于1958年3月27日召集有关各省、专、县等单位会议研究(交通部代表钱伯辛工程师参加)后,结合当时工程已经全面开工的实际情况及地方意见,确定变更设计原则如下:①京杭大运河为国家航道,因此弯道半径应满足交通部的指示,一般为600米,特殊河段亦不小于360米;②在上述条件下,为节省工程投资,应尽量利用现有的河槽,不仅可以大量减少挖方,且现有河槽较深,易于达到计划水深;③新开河段,照顾到人工水下挖方困难,故挖深暂仍按照卫运河扩大工程原设计所规定的深度开挖。在规定深度处河底按底宽45米开挖,边坡一律采用1∶2。 变更设计的施工范围限于临清至四女寺闸。在原设计中临清至千户营一段,已经大部分裁弯取直,河槽的弯道半径能满足航道要求。仅须将原裁弯引河加宽至45米,惟在油坊至珠泉屯间,河身迂曲,弯道半径小于360米,应增加裁弯3段,甲马营以西须增加裁弯1段。千户营以下至四女寺间除方圈、大堤口2处裁弯工程外,在原设计中绝大部分均未裁弯,其中弯道半径小于360~600米者甚多。为此新增裁弯12处、切滩3处,并疏浚旧有裁弯引河1段,加宽原设计裁弯引河段1段。 总计自临清至四女寺新增护岸工程2处,切滩裁弯及加宽引河工程39处,其中新增裁弯16处,切滩3处,扩大原设计裁弯引河及疏浚旧有引河20处。连同原设计裁弯取直工程,共裁弯45处,引河总长度35.4公里,共约缩短航线42公里。 卫运河扩大工程结合航运要求变更设计,共增加挖方563.56万立方米,占地7348亩,新增护岸工程石方4475立方米,增加概算334.17万元。连同原概算,本次扩大治理工程总概算为1935.86万元,土方为2591.4万立方米,石方为9.18万立方米。 (三)施工过程 工程由河北邢台、沧县两专区和山东省聊城专区,以及四女寺枢纽工程处负责施工。 河北省:邢台专区3月1日成立卫运河春工指挥部。清河、南宫、威县等三县施工队,分别于3月8~16日相继开工,共出民工2.21万人,工日87.33万个。完成土方205.96万立方米,护岸工程于6月15日开工,6月底完成,共砌石1.01万立方米,砌砖150余万块。 沧县专区3月1日至5月底施工,故城、东光、宁津等7县2.83万人,完成土方135.6万立方米,石方2942立方米。 山东省聊城专区所属11个县,出民工12.28万人(高峰数),从3月5日开工,至6月10日竣工,共完成工日770.0万个,土方量2298.41万立方米。 四女寺工程处出工500人,主要承担枢纽附近的土方工程。 本次扩大治理共完成土方2640万立方米、石方8.7万立方米,总投资2755万元。 三、1964~1966年左堤复堤工程 1964年8月5日,国务院在解决冀、鲁、豫、苏、皖有关边界水利问题协商意见中指示:漳卫河目前还未根治,为确保天津市安全,同意漳河北堤高于漳河南堤,并高于泛区段卫河右堤,卫运河左堤高于右堤1米,顶宽8米。 漳卫南局于1964年11月编制的卫运河堤防设计说明书中确定:卫运河右堤高程超过1963年实际洪水位1米,左堤高程高于右堤顶1米,即超过1963年实际洪水位2米。根据工程任务要求,聊城专区组织临清民工3万人、冠县民工1.5万人,先后于1965年3月5~15日开工,施工段全长82.175公里,到4月上旬全部完工,共完成土方250.09万立方米。 1965年12月下旬,河北省邯郸地区11个县12万余人陆续投入施工。土方工程于翌年3月底完成,涵闸接长于7月分完成。共完成土方784.45万立方米,接长涵闸10座,投资450万元。1965年秋末,故城、饶阳两县,完成故城县范围卫运河左堤71公里复堤工程,计土方147.19万立方米。1966年3月,邢台专区动员临西、威县、南宫、清河4县3万余民工投入卫运河左堤复堤二期工程,6月2日完工,完成土方303.41万立方米,投资139万元。1966年冬,邯郸专区组织劳力进行卫运河二期复堤加固工程,实做土方190.87万立方米,投资74.97万元。 协议工程共完成土方工程量为1510万立方米,接长涵闸9座,购置护堤地5438亩。总投资1031.84万元,其中土方工程987.28万元,涵闸接长17.38万元,购置护堤地27.19万元。 四、1967年右堤复堤工程 1967年3月,水电部组织冀、鲁、豫三省及有关单位,就海河院编制的《漳卫河流域防洪规划(草案)》进行了讨论。会上确定将卫运河右堤加高工程列入1967年施工项目。 1967年6月15日,水电部批准卫运河扩建工程中,包括1967年右堤加高工程设计。 (一)工程设计 堤顶高程为加高右堤与左堤相平。右堤各控制点高程采用1964年11月漳卫南局编制的《漳河、卫运河堤防协议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对卫运河左堤加固二期工程施工计划和预算的初审意见》中左堤相应的控制点高程。复堤长度为自漳、卫两河汇流口起至四女寺进洪闸。按照扩建设计方案,并结合新测绘的平面图进行设计,计划右堤线总长为164.895公里,其中需退堤长43.6公里,暂不加高。堤防断面为堤顶宽8米,堤防内外坡不论平、险工一律1∶3。 (二)工程施工 卫运河右堤加高工程,由山东省聊城、德州两地区组织施工。1967年6月下旬,聊城专区调集民工4万余人开始施工,8月上旬完工。德州专区1967年10月28日开工,组织夏津、武城、德州3县、市民工,12月12日完工。两专区合计完成土方413.88万立方米,工日381.2万个,投资294.38万元。德州地区施工段由于正值冬季,又受“文革”动乱影响,施工质量较差。经检测78个土样,干么重达到1.5吨/立方米的仅12个,占15.3%。经次年3月检查,堤顶普遍降低0.1~0.3米,个别0.4米。针对上述问题,德州地区又组织劳力,填筑堤顶,土方14.2万立方米,投资9.29万元。 五、1971~1976年扩大治理 (一)治理缘由 1967年,海河院编制了《漳卫河中下游扩大治理规划》,并经水电部批准。1971年10月6日,国家建委批准水电部关于卫运河扩大治理工程报告,确定工程于1972年冬开始施工。十三局设计院于1972年初编制了《卫运河扩大工程初步设计(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根据《漳卫河中下游治理规划说明》,规划原则是蓄泄兼顾,洪、涝、旱综合治理。突出的问题是洪水出路太小以及灌溉水源不足。据此,卫运河扩大治理的任务主要是为洪水打开出路,结合提高除涝标准,同时适当改善航运条件。关于灌溉问题,由于当时两岸灌溉设施的引水能力,已远远超过卫运河在灌溉季节的来水流量,因此,沿河不宜发展渠灌而应充分发展地下水源,合理安排井渠结合灌溉,大力提倡节约用水。 (二)工程设计标准 《草案》于1972年9月28日经水电部批准,主要内容如下:同意采用展堤挖河、适当抬高水位的设计方案,泄洪流量4000立方米每秒,排涝流量1150立方米每秒;沿河灌溉排水建筑物按已有规模,结合堤防改线进行迁建、改建;河槽加挖子槽;修建祝官屯枢纽;接长公路桥3座,新建深槽公路桥2座。 1、河道设计 为平顺河道,改善流势,消除险工,《草案》设计裁弯原定14处,实际裁弯11处。除祝官屯处为修建航运枢纽按设计断面开挖外,其余10处只挖引河,底宽分别为25米和30米,以后待洪水冲宽。 南馆陶河段采用右岸退堤,河道裁弯,牛鼻圈缩堤的方案,临清、临西段河道治理,左岸退临西先锋镇、右岸退万家嘴、两处高地削至33.50米高程,临清先锋大桥上下游河道向左侧扩大。武城大桥上下游堤距按670米的方案退建。 2、河道纵横断面设计 设计采用糙率:主槽0.0225,滩地0.045。按照拟定的开挖段面,进行水面线核算,沿河水位基本与1963年实际洪水位接近。按河道水面线推算,当遇设计洪水流量4000立方米每秒时,徐万仓水位为43.76米,下游与四女寺进洪闸相连,闸上设计水位25.27米。坡降自上而下分别为徐万仓至吊马桥(0+000~46+852)1∶8760、吊马桥至邢庄(46+852~83+365)1∶9270、邢庄至新宅(83+365~132+257)1∶8260、新宅至四女寺(132+257~145+861)1∶7640四段设计。深槽断面采用窄深式,一般深达6~7米,主槽边坡1∶3,子槽深1.5米,边坡1∶4。主槽底宽:徐万仓至馆陶段为110米,馆陶至临清为90米,临清至四女寺段为100米,临近四女寺采用复式河槽过渡与闸前河槽相接。 3、堤防设计 堤顶标高按超出设计洪水位2米,堤身一般高5~8米,顶宽8米,前后边坡均为1∶3。堤高超过6米者,在堤顶3.5米以下加筑前后戗台。原堤土质差或险工堤段,堤顶加宽到10米,并筑后戗台。治理中退堤51段,其中左堤26段,长41.023公里,右堤25段,长44.966公里。缩堤5段,其中右岸3段,左岸2段,共缩短堤防9421米。 4、险工 退堤、裁弯段,可完全消除险工28处,部分脱险有7处,共减少险工长度17220米,约占总长的一半。另切滩抹嘴、开卡、清障等措施,也使老险工得到改善和消除。新安排护险工程19处,长5125米,其中干砌石护坡4276米,浆砌石护坡855米,边坡分别为1∶2(干砌)及1∶1~1∶5(浆砌石)。 根据涵闸扬水站工程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接长、加固或迁建改建。 5、清障 卫运河滩地障碍很多,如残堤、旧村基、以往挖河弃土、滩地高渠、片林,加上本次需要迁村的村基等,需要清障二百多处,其中一般障碍105处(左岸47处、右岸58处)土方量684万立方米(左岸293万立方米、右岸391万立方米)。滩地高渠多达180条,多数渠道高出滩地1米以上,最高达6米,与堤顶平。一般长300~400米,最长达1公里多,渠道上又密植树林,阻水挑流,严重挑流阻水者93条(左岸25条、右岸68条)必须处理,处理措施可采用降涵、合并或迁址、二级提水,地下埋管,挖引渠等。全河滩地片林31处,其中河北20处、山东11处,除离临河堤脚30米以内有防浪作用的林木外,应全部清除。 6、迁建及占地 卫运河扩大治理中,因退堤、加戗及弃土需占压一部分土地并迁建一些村镇和城镇。根据防洪需要,滩内村庄亦应全部迁出,总计全迁、半迁的村庄124个,房屋56959间,另外武城县城远迁旧城,搬迁房屋6362间,临清县城搬迁房屋4308间,迁建补助费1684万元;占地总计82800亩,补助费169万元;弃土、借土临时占地64200亩,补偿费94万元。 7、建筑物 南馆陶、北馆陶、临清、武城4座公路桥接长并加固,增建清河油坊、郑口公路桥2座,涵洞改建192座(左岸101座,右岸91座),扬水站改建163处(左岸81处,右岸82处)改建排水涵闸5处(全在右岸)。 河道总长度经裁弯整治后为156.6公里,比原来缩短12.2公里。 (三)施工过程与完成情况 1972年8月11~21日,漳卫河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决定,卫运河施工由冀、鲁两省根治海河指挥部负责。 河道土方工程分两期施工,1972年冬至1973年春为第一期,完成水上方开挖,并结合填筑堤防。以中泓线为界施工,河北省承担左岸,山东省承担右岸。河北省邯郸、邢台、衡水、沧州四专区组织41个县,14.03万人参加。山东省由聊城、德州两专区的11个县,21.5万人参加。 1973年冬至1974年春的水下方开挖为第二期工程。为便于场内施工排水和调土安排,两省商定,改前期左右岸分别施工为分段施工,即上段桩号0+000~110+000及120+900~133+100由河北承担;下段桩号110+000~129+900及133+100~156+100由山东承担,河滩清障按行政区划各自负责,并与土方工程同时完成。 第二期工程于1973年11月中旬动工。河北省衡水、邢台、邯郸3地区的31个县,出民工11.68万人。山东省聊城、德州地区的16个县,出民工15.5万人,两省两期工程完成情况详见表7-4。 河北省、山东省两期工程完成情况表 表7-4 河道土方施工,两省均以地(区)、县两级分设施工指挥部(县施工指挥部也叫民工团部)下接营、连、排、班编制管理。各级施工指挥部机构由同级主要领导(如副县长、武装部长等)和有关业务部门(水利、商业、粮食、煤炭、交通等系统)的负责同志组成。民工以基干民兵为主,以党团员为骨干。施工中,在大力宣传根治海河的同时,对施工部署抓了三个主要环节,一是拉、装、运各工种的配合;二是人、机(车辆)配合;三是各单位间的配合(如挖龙沟和和填堤碾压等均采用联合作业),施工实行定额管理,评工记分,认真抓好分配兑现,并大力开展劳动竞赛,充分调动民工的劳动热情,大家在“住的露天房,喝的打卤汤,走的是海绵路,风沙漫天扬”的条件下,抗风雪,战严寒,始终顽强地战斗在工地上。 土方施工采用人工开挖装卸,地排车结合爬坡器或土滑车运土的操作方式。河道开挖推广:“放缓坡、开大蹬、阶梯式、一手清、挖深沟(排水)、沿边回卷(分层取土)、滚沟斜坡一手清”的施工方法。在车密场地高的情况下,推广了“抬高路、直平埂、二马分鬃人字形(把土道抬高、修好、把一字形横排直线取土改为若干个人字形斜面取土)的施工方法”。这样便于开挖龙沟排水,变水下方为干场作业,省工、省垫道板,效率高,并利用晒晾筑土料。筑堤一般采取以连排为单位的大班作业,分片分段,大面积统一上土,统一碾压包干负责。要求土料过湿过干不轧,上土超厚不轧,含杂物或干冻块不轧,以及小班作业上土不平,留有界沟、接头不开蹬不轧。 施工导流中,两省集中大量机械设备,提前进场排除河道明水,确保民工按时进场开挖水下方。排水沟采取统一布置,横沟每隔20米左右一条。开挖如遇明沙,及时切断两端水源,采取突击排水,勤挖快挖,一挖到底,或将龙沟扩展为蝶形明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四)结尾工程及验收交接 1974年11月9日,水电部针对这次扩大治理存在的问题,向冀、鲁两省发出了“关于严格做好漳卫河中下游治理结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两省继续完成未完土方工程、桥梁建筑物工程;清除阻水障碍物如新老弃土、引水高渠和片林;处理好深入河槽内的扬水站,以及解决好临清、馆陶等城镇一些工厂废水排入河道的问题。同时还对裁弯后的旧河道垫出或淤出土地,在使用上尽量照顾因挖新河占地段较多的社队。1975年8月14日,漳卫河中下游扩大治理办公室会同冀、鲁两省,对卫运河清障度汛工程进行联合检查,并向水电部和两省革命委员会作了汇报。据检查,河北高渠原有37条,清障后只剩允许暂时保留的15条,片林原有12处,基本清除11处。山东高渠原有55条,清障后只剩允许暂时保留的25条,片林原有22处,基本清除21处。 1976年6月18~21日,漳卫河领导小组在德州市召开竣工验收会议,与会代表认为工程治理任务已基本完成,工程质量基本达到设计要求,可以验收交接。会议通过了向河北、山东两省革命委员会、水电部并报国家建委、计委的“漳卫河中下游扩大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安排了卫运河尾工共13项,总投资596万元,其中:河北省安排高渠处理、旧涵闸与生产桥处理及购灌浆设备等8项,投资348万元;山东省安排高渠处理、北陶桥与旧涵闸处理、祝官屯新增工作桥等5项,投资248万元,要求6月底全部完成。 工程验收后,河道、堤防和沿河涵闸、桥梁等,分别由两省负责管理和处理遗留问题;拦河闸由十三局负责管理和处理遗留问题。 卫河各站河底高程变化情况表 表7-1 淤积前后各站过水能力对照表 表7-2 卫河第一次机械清淤成果表(1965年8月) 表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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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宏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