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改办〔2009〕19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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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部200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人才观,紧紧围绕水利人事人才中心工作,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规范评审标准,提高工作质量,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评审组织方式 (一)自行评审 由部职改办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有:水利工程系列正高级,经济系列副高级,会计系列副高级,卫生系列副高级,档案系列副高级及中级,政工系列副高级及中级。 (二)委托评审 由部职改办统一委托外单位评审的有: 1、卫生系列正高级,档案系列正高级,翻译系列正高级及副高级,新闻系列正高级、副高级及中级,出版系列正高级及副高级,委托国家电网公司代评; 2、社会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及副高级,委托国土资源部代评; 3、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及副高级,委托农业部代评; 4、有色金属系列正高级及副高级,委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代评。 三、评审收费 按照原人事部的有关规定,各级评审委员会可合理收取评审费,以维持评审工作正常开支。 (一)由部职改办自行评审的专业系列,评审费标准为:正高级450元/人,副高级400元/人,中级300元/人,初级200元/人。 (二)由部职改办统一委托外单位评审的专业系列,评审费按照受委托单位的标准收取,其中:新闻、出版、卫生、翻译、档案系列正高级780元/人,社会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800元/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有色金属系列正高级500元/人,新闻、出版、翻译系列副高级680元/人,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副高级600元/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有色金属系列副高级500元/人,新闻系列中级400元/人。 四、相关考试的分数线 (一)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72号)精神,2009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成绩的通用标准为60分,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全国通用标准,按照管理权限确定本地区、本部门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和有效期。经部领导批准,我部2009年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标准分数线为50分。 (二)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09〕44号)精神,《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各地区、各中央单位确定的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不得低于50分。经部领导批准,我部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为50分。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单位上报材料 1、报部评审各级各类职称的申报情况综合报告1份; 2、《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数统计表》(见附件1)1份; 3、《2009年度 专业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一览表》(见附件2)1份,请分系列、分级别、分表填写,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副高级除外。 4、社会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副高级,请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填写《2009年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一览表》(见附件3)1份。 5、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副高级,请按照农业部要求填写《2009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一览表》(见附件4)1份。 (二)个人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5)一式2份,16开纸双面打印,单独装订,不要另作封面。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 (1)部职改办自行组织评审的专业系列以及委托国家电网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评审的专业系列,按部职改办统一制定的《2009年度 专业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见附件6)规范格式提交申报材料,水利工程系列正高级一式2份,其他系列、等级均一式1份。包括: ①个人基本信息审核表; ②申报材料目录; ③基本条件证明材料; ④个人业务总结; ⑤经历能力证明材料; ⑥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⑦论文著作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装订一册,注意精简,突出重点。 由部职改办委托国家电网公司评审的专业系列的申报人员,除须按照要求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登录中国水利人才网职称工作专栏下载《电子评审表》生成软件,填写《电子评审表》,生成rpu格式文件,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发送至myx@mwr.gov.cn。 (2)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的申报人员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提交个人申报材料,包括: ①《经济研究人员任职资格综合情况表》一式20份。 ②《证明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③《业绩成果材料》(代封面),一式1份。 (3)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的申报人员按照农业部的要求提交个人申报材料,包括: ①《业务工作总结》一式25份。包括:申报人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正文不超过1500字,主要填写自己获得现任职资格以来所做的业务技术工作或科学研究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提出的重要建议,解决的技术难题,对今后工作的设想和建议,今后努力方向等。 ②《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信息表》一式25份。 ③《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业绩摘要表》一式25份。 ④《其他材料》一式1份,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批表原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单位聘任文件复印件;成果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相关专业论文(申报高级的核心期刊2篇以上;申报中级的核心期刊或正式出版物2篇以上)、著作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的印章,并按顺序装订成一册。 (三)注意事项 1、请认真按照要求填写、整理以上材料,所有材料要真实、完整、规范、清楚。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3年申报资格。 2、申报人在申报材料中应提供能够说明本人在各类经历和业绩成果中所发挥的作用(负责、主持、协助主持、骨干和一般参与)的有关辅助性证明材料。 3、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对照原件对申报人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申报材料上报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出具公示证明;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均应对照相应申报条件,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对照部职改办和委托评审单位统一制定的申报材料规范格式要求,对个人申报材料是否规范进行审核。对公示无异议,且经审核,申报人具备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的,由呈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在申报材料有关栏目内签字并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公章后集中上报部职改办。 (四)报送要求 各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单位上报材料及电子版、个人申报材料以及评审费一并报送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1、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1日。 2、其他各专业系列,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31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院东北角楼509室(水科院南院内) 联系人:马永祥,联系电话:010-63204387 手机:13520776578,电子邮件:myx@mwr.gov.cn 部职改办不受理个人申请,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单位上报的人员,一律不予评审。 (五)其他事宜 各系列评审条件、评审工作有关文件、各类申报材料规范要求以及申报表格电子文件,均可在中国水利人才网职称工作专栏(http://rencai.chinawater.net.cn)查询、下载。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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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数统计表.xls 2、2009年度 专业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一览表.xls 3、2009年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一览表.xls 4、2009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一览表.xls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6、2009年度 专业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样式标准及要求).doc 社会科学研究类申报材料.rar 自然科学研究类申报材料.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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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