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公筑先,原名金标,1882 年生于河北省馆陶县一个贫寒农家,9 岁始入塾,13 岁丧父,即受雇为贩粮人推车。1904 年卫河决口成灾,无以为生,乃离乡投军。辛亥革命后,历任北洋陆军第四师营团旅长,冯玉祥部第十三军参赞,第三路军少将参议,沂水临沂县长。1936 年任山东省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保安司令兼聊城县长。公奔波旧社会多载。出污泥而不染,正直廉明,备受称赞。 1937 年 11 月任山东省第六区游击司令,1938 年 1 月又任山东省政府委员。
“九一八”事变后,我大片国土相继沧丧。范公不满国民党当局实行不抵抗主义,蓄志救国救民,赏以历代民族英雄自勉。卢沟桥事变爆发后,日寇南犯,鲁西北社会动乱,民陷水火。公接受共产党之抗日主张,与共产党合作抗战,毅然拒绝当局撤退命令,并通电声明,誓留黄河以北,游击抗敌,鞠躬尽瘁,在所不辞。全国闻讯,咸为振奋。
为开展鲁西北抗日斗争,公风尘仆仆,奔走各县动员民众,先后委多名共产党人创建武装或任县长,并致书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请求增派干部,继创办《抗战日报》、政治干部学校和军事教育团。派其子女 3 人随大批青年赴延安学习。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先后慰勉,范公决心不负所望。时有国民党顽固派多方破坏,皆据理予以揭穿。同年夏秋两次赴冀南,与徐向前将军等会晤,学习八路军治军经验,共商协同作战之策。随后颁布鲁西北抗日行动纲领,冀图全面实施中共团结抗战主张。
一年之间,鲁西北抗日武装发至 35 个支队和 3 路民军,达 6 万余众,公率部屡战梁水、界牌、南镇、范县、濮县、东阿、齐河等地,共历 80 余役,收复并保卫 23 县国土。范公正气凛然,数入绿林部众,晓以大义,使之归编,每临战场,皆机智指挥,身先士卒,置生死于不顾。次子树民率青年挺进队于齐河之役阵亡,公闻讯劝慰亲朋,民儿为国牺牲,死得其所,伊何憾也,吾何悲也。复令次女为队长继续杀敌。公率军民坚持抗战,鲁西北抗战形势得以蓬勃发展。
1938 年 11 月 14 日,日寇围攻聊城,公率部与敌血战竟日,因寡不敌众,于次日壮烈殉国,噩耗传出,举国哀悼。国民政府特令褒扬,中共中央、八路军领导机关皆颂其高风亮节,一门忠烈,广大人民齐崇为民族英雄,赞公为与共产党合作抗战之楷模。 1940 年 8 月,聊城曾改筑先县,以为纪念。 1947 年 1 月 1 日,八路军于解放聊城时,曾令入城部队肃立公之墓前致敬。 1953 年清明节,忠骸移葬郎单晋冀鲁豫烈士陵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