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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翱
  时间:2010-11-03 17:02:00 来源:漳卫南运河网  
     

 

王翱其人鲜为人知,就居官清正而论,他却是一个包拯、海瑞式的人物。

王翱 ( 公元1348~1467 年),字九泉,河北盐山人。明成祖永乐时他两试皆上第,深得成祖赏识,官至大理寺左寺正。明宣宗时,经大学士杨士奇推荐,擢为御史。英宗即位后,他奉命出镇江西和提督辽东,总督两广军务。从景泰 4 年 (1453 年),到成化5 年 (1467 年) 的 15 年间,一直任吏部尚书,他历任五朝,到了晚年,成为一位“系朝野重望”的人物。史书上记载他“自奉俭素”、“正直刚方”,严于律己的事迹,读之不禁令人赞叹。

王翱身居庙堂之上,却立有“家法”。他任御史时,夫人为他娶一妾,事过半载才告诉他。王翱得知此事,却对夫人大发雷霆:“汝何破我家法!”于是赐银遣返。他虽官居高位,而不籍权势利己:他不为孙子谋求“非分”的功名利禄,不为女婿调职开方便之门,不贪爱珠宝而积“不义”之财。

王翱的事迹告诉我们,治家之“法”与治国之“法”是有相通之处的。古语曰:“欲治其国者,必先齐其家”。所以说“家齐而后国治”,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王翱便是一位既严于治家又善于治国的封建官员。他居官50余载,一贯奉公守职,《明史》赞之为“名德老成人也”。

王翱是一位勤于职守的人,史载他掌管吏部时,谢绝一切宴请。吏部是“进退遮官,铨衡重地”,作为一部之长,自属责任重大,因此,吏部选人,王翱都要亲自考察。吏治的好坏,是政治得失的关键,宣宗即位后,王翱建议:“犯脏吏但许赎罪,不得复宫。”王翱出镇江西,“惩贪抑奸,吏民畏爱。”

王翱居官对朝廷忠心耿耿,晚年由于记忆力衰退,反映迟钝,所以英宗每召见,他都令侍郎谈论一道随入。帝问故,答曰:“臣老矣,所聆圣谕,恐遗误,令此郎代谈之,其人诚谨可信也。”

作为封建统治集团的一员,他效忠的是封建王朝。但王翱与其同辈相比,他确有“出于其类,拔于其萃”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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