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河务局、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实现考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合理评价工程管理水平,提升工程安全运行能力,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水建管〔2008〕187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年度工程管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标准
2. 年度河道日常管理考核标准
3. 年度水闸日常管理考核标准
4. 年度水库日常管理考核标准
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
2012年8月15日
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漳卫南运河管理局(以下简称漳卫南局)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实现考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合理评价工程管理水平,提升工程安全运行能力,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标准,结合漳卫南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漳卫南局所辖水利工程。
第三条 考核对象是漳卫南局所属各二级局。
第四条 考核工作每年进行。
第五条 考核包括年度工程管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年度日常管理考核、工程管理年终考核三部分。
第六条 考核实行千分制,年度工程管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年度日常管理考核、工程管理年终考核分别占200分、300分、500分。
考核得分为以上三部分得分与国家级管理单位、海委工程管理示范单位晋升或复核结果加分之和。
第七条 考核对象或考核对象所属水管单位有当年晋升或复核为国家级水管单位的,给考核对象加50分,晋升或复核后第二年,加40分,晋升或复核后第三年,加30分;考核对象或考核对象所属水管单位有当年晋升或复核为海委工程管理示范单位的,给考核对象加30分,晋升或复核后第二年,加25分,晋升或复核后第三年,加20分。
考核对象或考核对象所属水管单位未通过国家级水管单位复核的,扣考核对象50分;考核对象或考核对象所属水管单位未通过海委工程管理示范单位复核的,扣考核对象30分。
第二章 年度工程管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
第八条 考核内容包括专项维修养护工程建设管理考核、漳卫南局工作会议部署的年度工程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和漳卫南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部署的工程管理重点工作考核。
第九条 考核标准执行漳卫南局《年度工程管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标准》。
第十条 考核组织为漳卫南局建设与管理处。
第十一条 考核分阶段进行:专项维修养护工程建设管理考核于设计批复的完成期限后进行,漳卫南局工作会议部署的年度工程管理工作目标考核与年终考核同步进行,适时部署的工程管理重点工作考核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
第十二条 考核程序:考核组织查看工程现场,查阅工作资料,询问有关事项,反馈意见,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组织按照漳卫南局《年度工程管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标准》赋分原则对考核对象进行赋分。
第三章 年度日常管理考核
第十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工程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情况和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工作情况考核。
第十五条 考核标准执行漳卫南局《年度河道日常管理考核标准》、《年度水闸日常管理考核标准》、《年度水库日常管理考核标准》。
第十六条 考核组织为漳卫南局建设与管理处。
第十七条 考核不定期进行,每年2次。
第十八条 考核程序:考核组织确定考核项目和内容,指定拟考核的工程范围,查看工程现场,查阅工作资料,咨询有关事项,反馈意见,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九条 考核组织按照漳卫南局《年度河道日常管理考核标准》、《年度水闸日常管理考核标准》、《年度水库日常管理考核标准》赋分原则对考核对象进行赋分,考核得分为2次考核分数平均值。
第四章 工程管理年终考核
第二十条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四个方面。
第二十一条 考核标准执行水利部《河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水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水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
第二十二条 考核以水管单位为考核单元,各二级局为考核对象。
第二十三条 考核组织为漳卫南局工程管理考核小组。
第二十四条 考核每年11月份进行。
第二十五条 考核程序:考核组织查看工程现场,查阅工作资料,咨询有关事项,反馈意见。现场查看分考核小组指定查看范围和考核对象提供查看范围两部分,两部分比例为1:1。
第二十六条 考核组织按照水利部《河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水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水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赋分原则对每个考核单元进行赋分,考核对象得分为所属考核单元得分之和/考核单元数*50%。
第五章 奖惩
第二十七条 漳卫南局在全局范围内对二级局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各水管单位年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第二十八条 考核得分前两名的单位为漳卫南局工程管理先进单位。
第二十九条 漳卫南局在全局目标管理考核单项中分别给予工程管理考核第一名的单位加3分,第二名加2分,排名比上一年度进步2名(含2名)以上的单位加1分,排名比上一年度退步2名(含2名)以上的单位扣1分。
第三十条 晋升为国家级水管单位的,根据工程规模,由漳卫南局给予水管单位5-10万元的奖励;晋升为海委工程管理示范单位的,根据工程规模,由漳卫南局给予水管单位1-5万元的奖励;通过复核的,由漳卫南局给予水管单位相同数额的奖励。
第三十一条 当年排名后两名的单位在漳卫南局目标管理考核中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第三十二条 连续两年排名后两名的二级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年终干部考核中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漳卫南局建设与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年度工程管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标准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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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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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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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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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 分 原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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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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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维修
养护
工程
建设
管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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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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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监理、施工合同签订及时;资金支付符合合同规定;无设计变更;工程按期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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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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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不及时,每个扣4分;资金支付不符合合同规定每发生一次扣4分;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指项目调整),每有一个设计变更扣10分,最高扣20分,发生一般设计变更,每有一个设计变更扣4分,最高扣20分;凡有项目未按期完工,最少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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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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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设计要求和水利工程质量标准;外观质量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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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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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项目应得分为60/项目数。项目符合设计要求和水利工程质量标准,外观质量效果属上乘(全局所有项目排前5名)的,该项目得分60/项目数;项目符合设计要求和水利工程质量标准,外观质量效果一般的,该项目得分60/项目数*70%;项目基本符合设计要求和水利工程质量标准,外观质量效果一般的,该项目得分60/项目数*50%;项目基本符合设计要求和水利工程质量标准,外观质量效果较差(全局所有项目排后5名)的,该项目得分60/项目数*30%.该项实得分为所有项目得分之和。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擅自变更项目、项目规模)的,该类得0分;验收时,留有遗留问题的,该项最高得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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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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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质量评定资料、监理日志、施工日志、规定材料检测资料,施工过程影象资料、大事记、监理报告、施工报告等齐全,记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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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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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缺一项扣4分;记录不及时,每处扣2分;记录不规范,缺少签字的,每处扣2分;记录不真实,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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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卫南局工作会议部署的年度工程管理工作目标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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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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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组织到位;部署及时;检查、改进、总结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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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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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组织不到位扣10分;工作部署不及时扣5分;无检查扣10分;改进措施不合理扣5分;未进行总结扣10分。最高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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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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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工作目标,符合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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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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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目标,该类别不得分;完成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在全局排前2名的,得50-60分;完成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在全局排中等的,得20-45分;完成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在全局排后2名的,得0-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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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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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过程记录、影象资料、总结报告等齐全,记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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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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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缺一项扣4分;记录不及时,每处扣2分;记录不规范,缺少签字的,每处扣2分;记录不真实的,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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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部署的工程管理重点工作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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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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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组织到位;部署及时;检查、改进、总结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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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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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组织不到位扣5分;工作部署不及时扣2分;无检查扣5分,改进措施不合理扣2分,未进行总结扣5分。最高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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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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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工作目标,符合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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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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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目标,该类别不得分;完成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在全局排前2名的,得15-20分;完成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在全局排中等的,得8-12分;完成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在全局排后2名的,得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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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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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过程记录、影象资料、总结报告等齐全,记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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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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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缺一项扣2分;记录不及时,每处扣2分;记录不规范,缺少签字的,每处扣2分;记录不真实的,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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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无适时部署的工程管理重点工作时,专项维修养护工程建设管理和漳卫南局工作会议部署的年度工程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分值为表中各项分值;有适时部署的工程管理重点工作考核时,专项维修养护工程建设管理考核和漳卫南局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工程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分值为表中各项分值的80%。
附件2
年度河道日常管理考核标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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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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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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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 分 原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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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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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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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河道整治工程和穿堤建筑物有专人管理,按章操作;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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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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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无专人管理的扣7分;没有定期进行运行检查、维修养护的扣7分;各种记录不清楚、不规范的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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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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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身断面、护堤地(面积)保持设计或竣工验收的尺度;堤肩线直、弧圆,堤坡平顺;堤身无裂缝、冲沟、无洞穴、无杂物垃圾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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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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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身断面(高程、顶宽、堤坡)、护堤地(面积)不能保持设计或竣工验收尺度的扣15~25分;堤肩线不顺畅,堤坡不平顺扣5~10分;发现堤身裂缝、冲沟、洞穴、堆放杂物垃圾等每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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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堤顶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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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顶(后戗、防汛路)路面满足防汛抢险通车要求;路面完整、平坦,无坑、无明显凹陷和波状起伏,雨后无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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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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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顶路面不满足防汛抢险通车要求扣10~20分;堤顶路面不平,雨后有积水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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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河道防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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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防护工程(护坡、护岸、丁坝、护脚等)无缺损、无坍塌、无松动;备料堆放整齐,位置合理;工程整洁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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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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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有缺损、坍塌的,每处扣5分;备料堆放不整齐扣10分;工程上有杂草和脏、乱、差现象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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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害堤动物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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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害堤动物活动区有防治措施,防治效果好;无獾狐、白蚁等洞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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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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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害堤动物无防治措施,且防治效果不好的扣7分;发现獾狐、白蚁等洞穴未及时处理的,每处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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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物防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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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范围内宜绿化面积中绿化覆盖率达95%以上;树、草种植合理,宜植防护林的地段要形成生物防护体系;堤坡草皮整齐,无高杆杂草;堤肩草皮(有堤肩边埂的除外)每侧宽0.5m以上;林木缺损率小于5%,无病虫害;有计划对林木进行间伐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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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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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覆盖率达不到95%扣5分;宜植地段未形成生物防护体系扣5分;堤坡草皮不整齐、有高杆杂草等扣10分;堤肩草皮不满足要求扣5分;林木缺损率高于5%的,每缺损5%扣2分;发现病虫害未及时处理或处理效果不好扣5分;无计划采伐林木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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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排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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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各类工程排水沟、减压井、排渗沟齐全、畅通,沟内杂草、杂物清理及时,无堵塞、破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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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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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排水系统不完整扣15分;排水沟、排渗沟、减压井破损、堵塞每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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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河道供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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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网、闸、站)供水计划落实,调度合理;供、排水能力达到设计要求;防洪、排涝实现联网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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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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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供水计划不落实扣10分;供、排水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扣5分;防洪、排涝调度不合理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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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标志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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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工程管理标志、标牌(里程桩、禁行杆、分界牌、疫区标志牌、警示牌、险工险段及工程标牌、工程简介牌等)齐全、醒目、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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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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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防护工程及险工险段标志牌、简介牌缺1个扣2分;其它各类必设管理标志、标牌每缺损5%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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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确权划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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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确权工程管理范围符合图纸要求,边界桩齐全、明显,界埂完整;未确权工程堤脚明显,无侵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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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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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确权工程管理范围与图纸不符的,每处扣2分;边界桩不齐全、不明显扣5分;界埂不完整每100米扣5分;未确权工程堤脚有侵蚀的每100米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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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常维修养护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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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进行考核;养护、检查、考核工作资料齐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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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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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进行考核,该项不得分;工作资料每缺一项扣5分;记录不规范的,每处扣5分;记录不真实的,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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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年度水闸日常管理考核标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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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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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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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 分 原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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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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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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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闸平、立、剖面图,电气主结线图,启闭机控制图,主要技术指标表等齐全并明示,主要设备规格、检修情况表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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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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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缺1项图表扣2分;未明示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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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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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周期对工程及设施进行经常检查;每年汛前、汛后或用水期前后,对水闸各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当水闸遭受特大洪水、风暴潮、台风、强烈地震等或发生重大工程事故时,及时进行特别检查;检查内容全面,记录详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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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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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周期检查每缺1项扣10分;检查内容不全面扣10分;检查记录不规范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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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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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开展工程观测,并做好记录;固定测次、时间、人员、仪器;及时对资料进行整编,并进行资料分析;观测设施完好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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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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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工程观测,此项不得分。
按设计观测项目每缺1项扣10分;观测不符合规定每项扣5分;未进行资料整编或资料整编不合格扣10分;未进行资料分析扣5分;设施完好率低于90%,每低5%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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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工建筑物的养护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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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坝)无雨淋沟、渗漏、裂缝、塌陷等缺陷;岸、翼墙后填土区无跌落、塌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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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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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坝)有缺陷扣5分;岸、翼墙后填土区有跌落、塌陷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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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石工建筑物的养护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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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石护坡、护底无松动、塌陷等缺陷;浆砌块石墙身无渗漏、倾斜或错动,墙基无冒水冒沙现象;防冲设施(防冲槽、海漫等)无冲刷破坏;反滤设施、减压井、导渗沟、排水设施等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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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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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坡、护底有缺陷扣5分;浆砌块石墙身有异常扣5分;防冲设施冲刷破坏扣5分;反滤设施、减压井、导渗沟、排水设施等堵塞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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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混凝土建筑物的养护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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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表面整洁,无脱壳、剥落、露筋、裂缝等现象,采取保护措施及时修补;伸缩缝填料无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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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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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表面不整洁扣5分;剥落、露筋等每处扣2分;严重裂缝每处扣4分;伸缩缝填料流失扣5分;未采取保护措施及时修补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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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闸门养护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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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闸门表面无明显锈蚀;闸门止水装置密封可靠;闸门行走支承零部件无缺陷;钢门体的承载构件无变形;吊耳板、吊座没有裂纹或严重锈损;运转部位的加油设施完好、畅通;寒冷地区的水闸,在冰冻期间应因地制宜地对闸门采取有效的防冰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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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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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门出现严重锈蚀每扇扣10/n分;闸门漏水超规定每扇扣30/n分;闸门行走支承有缺陷每扇扣10/n分;承载构件变形每扇扣10/n分;连接件损坏每扇扣10/n分;加油设施损坏每扇扣10/n分;冰冻期间未对闸门采取防冰冻措施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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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启闭机养护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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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卷扬启闭机
防护罩、机体表面保持清洁;启闭机的联接件保持紧固;传动件的传动部位保持润滑;限位装置可靠;滑动轴承的轴瓦、轴颈无划痕或拉毛,轴与轴瓦配合间隙符合规定;滚动轴承的滚子及其配件无损伤、变形或严重磨损;制动装置动作灵活、制动可靠;钢丝绳定期清洗保养,涂抹防水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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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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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台启闭机存在1项次缺陷扣10/n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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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液压启闭机
油泵、油管系统无渗油现象,供油管和排油管保持色标清晰,敷设牢固;活塞杆无锈蚀、划痕、毛刺;活塞环、油封无断裂、失去弹性、变形或严重磨损;阀组动作灵活可靠;指示仪表指示正确并定期检验;贮油箱无漏油现象;工作油液定期化验、过滤,油质和油箱内油量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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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泵、油管系统渗油扣5分;供油管和排油管色标不清晰扣2分;敷设不牢固扣5分;油缸漏油每个扣2分;阀组动作失灵每个扣10分;仪表指示失灵每表扣1分;贮油箱漏油扣5分;油质不合格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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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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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类电气设备、指示仪表、避雷设施等进行定期检验,并符合规定;各类机电设备整洁,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各类线路保持畅通,无安全隐患;备用发电机维护良好,能随时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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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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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各类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验、维护每项扣5分;线路存在隐患扣10分;机电设备不整洁,有油污、锈蚀等扣5分;仪表及避雷器等未按有关规定检验扣10分;自备电源未按有关规定维护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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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控制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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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控制运用计划或调度方案;按水闸控制运用计划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组织实施;操作运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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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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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控制运用计划或调度方案扣10分;未按计划或指令实施水闸控制运用扣5分;违反操作规程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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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常维修养护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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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进行考核;养护、检查、考核工作资料齐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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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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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进行考核,该项不得分;工作资料每缺一项扣5分;记录不规范的,每处扣5分;记录不真实的,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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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年度水库日常管理考核标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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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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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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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 分 原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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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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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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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副坝、溢洪道、输水洞等建筑物及闸门机电设备等,平时每月检查两次(相邻两次检查时间不小于10天);汛前、汛后各检查1次(闸门机电设备要求进行试车);在高水位、水位突变、地震等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次数;工程各部位检查内容齐全,检查记录规范,有初步分析及处理意见,并有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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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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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正常巡视检查扣10分;无汛前、汛后检查总结报告扣10分;特殊情况下未进行增加检查扣10分;检查内容不全,每缺1项扣5分;检查、试车记录不规范、无签字扣5分;无初步分析及处理意见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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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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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人员、固定仪器、固定测次、固定时间进行观测,观测项目、频率、精度应满足规范要求;高水位或异常情况时加测,观测设备完好率达到规范要求,观测设施先进、自动化程度高;观测有专门记录,有初步分析意见;观测资料内容齐全,符合规范要求,能用计算机按时整编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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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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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测工作不能做到“四固定”,观测项目、频率、精度不满足规范要求,每项扣5分;高水位或异常情况时未加测扣5分;观测设备完好率达不到规范要求,设备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扣10分;记录不规范,无初步分析意见扣5分;观测资料内容不齐全,成果达不到规范要求扣10分;不能用计算机按时整编刊印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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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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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副坝坝顶平整,坝坡整齐美观,无缺损,无树根、高草,防浪墙、反滤体完整,廊道、导渗沟、排水沟畅通,无蚁害。输、泄水建筑物进出口岸坡完整、过水断面无淤积和障碍物;混凝土及圬工衬砌、消力池、工作桥、启闭房等完好无损。灌溉、发电、供水等生产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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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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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顶、坝坡等建筑物不平整、不整齐、不美观,导渗沟、排水沟等有堵塞,坝坡有蚁害等,每项扣5分。
输、泄水建筑物进、出口岸坡不完整,过水断面有淤积和障碍物,每项扣5分;混凝土及圬工衬砌、消力池、工作桥、启闭房有碳化、裂缝、破损等,每项扣5分。
生产设施有损坏、不能正常运用,每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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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机电设备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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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维护制度并明示;设备维修养护好,运用灵活,安全可靠;备用发电机组能随时启动,正常运行;机房内整洁美观;维修养护记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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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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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维护制度或未明示扣5分;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主要构件有损伤、有锈蚀,油料不适宜扣10分;闸门漏水,启闭不灵活,不安全扣10分;备用发电机组养护不好,不能随时启动,不能正常运行扣5分;机房内不整洁、不美观扣5分;维修养护记录不规范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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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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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工程维修、抢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维修质量符合要求;大修工程有维修设计、批复文件;修复及时,按计划完成任务;有竣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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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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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扣10分;维修质量不合格扣10分;大修工程无设计、批复文件扣10分;未按计划完成修复任务扣5分;无竣工验收报告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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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操作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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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闸门及启闭设备操作规程,并明示;操作人员固定,定期培训,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和调度指令运行,无人为事故;记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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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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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闸门、启闭设备操作规程扣10分;规程未明示扣5分;操作人员不固定,不能定期培训,未做到持证上岗扣5分;未按操作规程和调度指令运行扣10分;有人为事故扣5分;记录不规范,无负责人签字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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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常维修养护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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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进行考核;养护、检查、考核工作资料齐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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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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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进行考核,该项不得分;工作资料每缺一项扣5分;记录不规范的,每处扣5分;记录不真实的,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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