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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介绍
一、关于近期海河流域防洪建设的目标

海河流域防洪建设近期目标为“全面恢复,重点提高”。即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综合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全面恢复海河流域主要河系中下游地区防洪能力。

二、关于堤防建设和河道整治

海河流域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已形成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漳卫河及北三河等骨干河道分流入海的防洪格局,并形成了以水库、河道、蓄滞洪区组成的工程体系。但此体系存在工程标准低,质量差,河道萎缩,工程老化失修等严重问题,需抓紧进行整治。

三、关于河口整治和海堤建设

(一)各河尾闾不畅是海河流域防洪的心腹之患。结合海河流域各河口不同条件,分别采取不同治理措施。

河口采取建闸、建导堤等工程措施后,淤积大量减少,但仍需安排一定清淤费用进行维护性清淤。河口区管理用地规划要尽快落实,规划行洪通道和清淤排泥场用地、管理用地,任何单位不得挤占。

(二)海河流域规划海堤全长900多公里,已建海堤约800公里,但工程标准低,质量差,不能满足防潮要求。要根据保护对象防潮要求,尽快安排海堤建设。

四、关于控制性水库工程建设

海河流域山区建有31座大型水库,除潘家口、大黑汀、桃林口、朱庄外,都是大跃进年代修建的,普遍存在质量差、标准低问题。要抓紧对大型病险水库进行治理。

五、关于蓄滞(行)洪区安全建设

《海河流域蓄滞洪区安全建设修订规划》安排的26处蓄滞(行)洪区,历史上均为行蓄洪区域。但多年来疏于管理,区内人口增加,经济发展,安全建设严重滞后,进退水工程不健全,难以适时适量启用。为此,要加快搞好蓄滞洪区建设。

六、关于重点城市防洪建设

海河流域的大部分城市位于洪水多发的平原地区,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内生产总值及社会财富将更加集中到城市,加之现有城市防洪标准偏低,加剧了城市防洪压力,提高城市防洪标准刻不容缓。

七、关于水土流失生态环境建设

按照中央15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开展以水土保持为中心的生态环境建设。加大永定河上游、潮白河密云水库上游、滦河潘家口水库上游和太行山四大片国家级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的综合治理力度,减少水土流失,控制京津风沙源。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建设与发展山区经济相结合,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结合,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依靠政策调动千家万户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加快治理速度。加大坡耕地治理力度,对坡度大于25度的坡耕地,要依法退耕还林还草,对其余坡耕地,坚决实行“坡改梯”。依法加强对有关开发建设活动中水土保持的监测、监督,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八、关于非工程防洪措施

(一)建设海河流域洪水预测、预报及防汛指挥调度系统;

(二)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三)要依法加强河道、湖泊和蓄滞洪区的管理。

(四)防洪工程属于公益性事业,要保障必要的维护管理经费,避免重复发生“工程老化失修”。

九、关于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一)认真做好防洪工程的前期工作。

(二)加强工程建设的管理。

(三)在工程设计、施工中,要积极慎重、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提高防洪工程科技含量。

十、做好基础工作

要加强下垫面变化、地下水超采对防洪排涝影响的研究;加强水库、水闸的安全鉴定工作;加强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工作;加强海河流域水文、河道地形、工程地质的监测、勘测工作,为防洪工程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为了妥善解决河口淤积这一海河流域的特殊问题,要抓紧组织多学科联合攻关,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进一步摸清河口泥沙运动和淤积的规律,探索维持河口泄流能力的最佳措施,以便选定方案,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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