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河上游局在海委系统“八五”普法十大典型案例评选中喜获双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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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委公布了海委系统“八五”普法十大典型案例,漳河上游局申报的“举红旗渠精神火把,创法治宣教新实践”与“携手人民法院,共建司法保护基地”两个案例双双入选,充分展现了我局在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创新成果与实践成效。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漳河上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水利部、海委普法工作部署,立足漳河上游跨省界、水情复杂、纠纷多发的实际,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路径。
一是打造“行走的法治课堂”,推动普法从“纸上”走向“水上”。我局创新将徒步调研与水法治宣传深度融合,组织干部职工沿直管河段全程开展实地调研,在行走中讲解水法规、在实地中调处纠纷、在一线中宣讲政策,构建了“边走边讲、边看边学”的沉浸式普法新模式,让法治精神在治水实践中落地生根。
二是融合红色基因,构建特色法治文化品牌。依托红旗渠精神这一独特资源,打造“红色水源”法治文化阵地,推动“红旗渠精神+法治宣传”深度融合,通过“小讲解员”普法、红色普法基地建设等方式,增强普法的感染力与覆盖面,形成具有漳河上游特色的法治文化生态。
三是强化司法协作,构建“行政+司法”协同保护机制。与平顺县人民法院共建“浊漳河司法保护基地”,推动水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破解执法难题,提升执法权威,为流域生态保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下一步,漳河上游局将持续深化“行走的法治课堂”品牌建设,推动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品牌化,不断拓展普法载体和覆盖面,提升普法实效,为流域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田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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