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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大水库水源地水质恶化原因及保护对策
http://www.hwcc.gov.cn 时间:2010-06-22 17:04:09 来源:水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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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口水库和大黑汀水库(以下简称“潘大水库”)是天津市、唐山市及滦河下游地区供水水源地。自引滦工程通水以来,海委通过对潘大水库的科学调蓄、合理调度,为津、唐两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滦河下游工农业生产提供了用水保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0年以来,潘大水库上游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加快,生产、生活污染物入河排放量逐年增加,导致水库水质呈明显恶化趋势。另据预测,如按照目前的发展速度,潘大水库水质将在5~10年内劣于Ⅲ类,不能满足饮用水水源地要求,严重威胁津、唐两市的供水安全。

导致潘大水库水质恶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水库上游以及库岸周边生产、生活污染严重。2009年上半年进行了统计,上游共有排污口48个,两库周边有选矿企业103家,各类旅游设施78处,旅游船只150艘,年入库污水总量达1.3亿吨,其中COD2.98万吨、氨氮0.6万吨,远远超过了水功能区可纳污能力。另外,水库沿岸还建有尾矿库93座,尾矿砂无序堆放,一旦发生较大洪水,尾矿砂将随径流进入水库,将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二是水库上游水土流失情况严重,近年来上游耕地化肥施用量呈明显增加趋势,遇暴雨时大量化肥随径流进入河道,加剧了水质恶化。三是近年来潘大水库网箱养鱼发展迅猛,网箱数量已从2003年的2.5万箱上升到目前的5万余箱,严重影响水体质量。

同时,现行管理体制的局限性,也是导致潘大水源地水质呈恶化趋势的重要原因。首先,水源地保护工作缺少法律依据。潘大水库运行25年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一直没有划定,且未出台一部专门法规,水源地保护工作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撑。其次,水源地保护工作欠缺有效的协作机制。长期以来,水库水面由地方渔政部门管理,库岸由地方林业、国土部门管理,大坝由水库主管部门管理,各部门职能交叉,水源地保护工作难以统一行动。

近年来,海委在水利部的领导下开展了大量工作以保护潘大水库水源地水质安全。一是先后编制了《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水源地保护规划》和《海委直管水库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并开展了大量研究工作,为保障潘大水源地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做好水质监测工作,共设立监测断面12个,主要对省界水体、水源地及引滦水质进行监测与通报。三是通过潘大水库上游纳污能力核定工作,提出了滦河入河污染物限制排放总量意见,并与地方水利和环保部门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检查。四是为妥善处理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组织制定了《海委应对海河流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潘大水库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多次组织应急演练。五是继续发挥引滦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引滦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自1989年以来停止活动,海委仍坚持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积极与天津市、河北省水利、环保主管部门协商探索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每年组织开展引滦水资源保护联合检查。

尽管如此,潘大水源地保护工作形势依然异常严峻,保证津、唐两市及滦河下游人民喝上放心水成为发展民生水利的迫切要求。因此,必须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潘大水源地水质持续恶化。

第一,尽快成立高层次的引滦水资源保护机构。引滦工程是跨流域调水工程,牵扯面大,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水源地保护是一项庞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社会各界共同协作完成。海委引滦局只是潘大水库的主管部门,开展水源地管理工作具有相当难度,因此急需成立一个高层次的引滦水资源保护机构,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统一行动,推动水源地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第二,尽快实施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中涉及潘大水库的项目。国家五部委已联合颁布《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建议尽快实施其中涉及潘大水库水源地保护综合治理的项目。目前,海委已开展了大量的前期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必要基础。

第三,尽快编制并执行引滦水资源保护规划。建议参照首都21世纪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模式组织编制引滦水资源保护规划,涵盖潘大水库及上游流域、于桥水库及上游流域、河北省引滦入唐等全部引滦沿线区域,彻底解决引滦水资源保护问题。

第四,加大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逐步取缔网箱养鱼。要加快城市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实现上游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达标排放,还要提高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排放量。依靠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建立水库上游及库区的长效经济补偿机制,积极扶持、引导农民从事其它产业,逐步取缔网箱养鱼。

 
     
     
     
     
  编辑:韩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