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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营水利发展成效显著
http://www.hwcc.gov.cn 时间:2006-12-26 10:33:34 来源:水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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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山东省民营水利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全省先后有14个市、90多个县(市、区)出台了发展民营水利的有关文件,全省民营水利的发展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05年2月底,全省民营水利工程已累计达到89.4万项,盘活资产22.8亿元,吸纳群众投资近24亿元。全省投资超过10万元的民营水利工程达到8000多处,其中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个体水利大户33个。

目前,山东省的民营水利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民营水利涉及范围不断拓宽。涵盖了小型水源工程、城乡供水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河道管理、生态景观工程等方方面面。

二是投入规模不断扩大。从农民一家一户或联户为解决农业灌溉投入的几千元工程,到几百万元乃至上千万元小流域综合开发工程、城镇供水工程。特别是一些规模大、经济效益高的城市和工业供水项目,更是成为民间投资的热点。如邹平投资1.6亿元的韩店水库供水项目、潍坊投资7000万元的潍北水库供水项目等,不用政府一分钱,完全通过社会资金建设。

三是民营水利投入渠道不断拓宽。从群众一家一户或联户建设与管理,到个体工商业主投入,到国营和村集体公司、企业投入,到外资投入,民营水利的投入渠道不断拓宽,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水利建设投入不足的问题。

民营水利的不断发展与壮大,带来了巨大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营水利的发展,弥补了水利投入的不足,提升了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带来了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民营水利的投资者同时是建设者、经营者、管理者、受益者,实现了建管用一体化,责权利相统一,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我们的水利工程“投入不足、管理不善、效益不高”三大问题,真正实现了水利工程的良性循环。如费县在小型水利工程改制前,每年要投入600万元看护费、100万元维修费,仍有部分设备被盗、被毁。改制后不仅节省了维修看护费,还收回资金1200多万元。1998以来,费县县、乡两级用5000万元财政引导资金,调动社会投资1.5亿元,建成各类小型水利工程7000多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建小型水利工程总数的1.6倍,增加蓄水5500多万立方米,相当于5座中型水库。

第二,民营水利的发展,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水源条件的改善,使薄地变良田,靠天田变成旱涝保收田。各地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菜则菜,大力发展“三高”农业,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益。如费县采取各种积极有效措施调整产业结构,粮经比例由7:3调整到5:5。大田庄乡黄土村联户建成小型水库解决水源问题后,全部种植果树,成为“无粮村”,在人均1.7亩山地上实现年人均收入2480元。野店镇坚持“脱贫必须治山,治山必先治水”,通过发展民营水利改善水源条件,每亩果园年增产三成以上,人均增收500元。该镇把开发荒山当成“绿色企业”项目对外招商,吸引伊氏集团投资80多万元,发展水保林、经济林120亩,种植名特优果树9000余棵。大寨沟村民岳立堂投资3.8万元建起3座石拱坝,并按建设先后分别命名为“脱贫坝”、 “致富坝”、“小康坝”,年收取水费8000多元。每个民营水利工程都是富民工程,都是小康路上的“助力器”。

第三,民营水利的发展,减轻了农民负担,杜绝了“人情水”,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节约用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改制后农民只交水费,不再分摊工程维修管理费。费县上冶镇改制前每亩地收费22.6元,其中维修看护费10元,改制后只交水费15元。二是改制后业主加强了管理,降低了供水成本。利津县盐窝镇扬水站经个人买断经营后,灌溉亩次费用由16元降到12元,每年减少群众负担8万多元。三是从体制上消除了集体管理下的“人情水”,村干部、管理员用水也要拿钱。四是解决了“责任田”与“大锅水”的矛盾,减少了大水漫灌、跑、冒、滴、漏现象,提高了水的利用率。

第四,民营水利的发展,盘活了水利资产,促进了资产保值增值。工程拍卖后,国家或集体水利资产由物质形态变为货币形态,在盘活存量的同时,为新建工程提供了增量资金,以卖促建,以建促管,以管促用,循环往复,实现了资产的保值增值。如淄博市周村区双沟村村民刘太玉以入股的方式投资8.88万元,盘活了村里停摆多年的喷灌工程,在自己致富的同时,每年给村里带来1万多元的收入。

 
     
     
     
     
  编辑:李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