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的经验、存在问题和主要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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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河流域严峻的水资源短缺形势 海河流域地处京畿要地,是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和经济发达地区,同时也是我国水资源最贫乏的地区之一。根据最新的水资源评价结果,全流域水资源总量仅为370亿立方米,按照2000年计算,人均水资源量293立方米,只有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3%,在全国10个水资源一级区域中是最低的,并远低于国际通用的人均1000立方米紧缺标准和500立方米极度紧缺标准。而且从长序列看,海河流域的水资源量呈持续减少趋势,与上世纪80年代相比,目前已减少了12%。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域的总用水量却在持续增加,从上世纪50年代初每年的90亿立方米增加到2000年的400多亿立方米。用水量的急剧增加,加上废污水的大量排放,导致了流域水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随着流域未来需水量的增加,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水资源紧缺的局面愈加严峻。 二、海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面对严峻的水资源形势,海河流域各地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近年来,流域各地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指导,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完善法制,在城市节水、农业节水、污水处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流域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域万元产值用水量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2490立方米下降到目前的300多立方米;在用水量增加仅1.5%、人口增长高达30%的情况下,GDP从1980年的1592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11630多亿元,翻了近三番。 主要经验和做法是: 一是积极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体制保证。截至目前,流域各地共成立县(区)级以上水务局220余个,占流域所有县(区)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73%。 二是完善节水法规建设,逐步实现依法节水。截至目前,全流域共出台省一级节水法规和规章30余个,为依法节水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是加强节水规划和前期工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如天津市先后编制了《天津市城市节水目标导则》、《天津市中长期供水规划》等一批指导性很强的节水规划,确定了全市总用水量和各区县、各行业用水指标。 四是加强宏观调控,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各地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制定用水定额、实行分类供水、加强技术改造等措施,促进了水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 五是积极运用市场经济手段,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各地通过水价调整、水权转让等市场经济手段有效促进了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和保护。 六是加大治污力度,有效保护水资源。加强了污水处理和中水利用,京津两地的污水处理能力已达到排放量的50%以上。 七是充分发挥科技进步的作用,全面带动节水。加大了污水再生回用、海水淡化、节水灌溉等技术研究和推广力度,全流域节水灌溉面积已发展到330万公顷,占流域实际灌溉面积的50%。 八是积极抓好试点工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典型示范。目前,全流域共有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2个,省级10个。 九是重视宣传,积极引导公众参与节水工作。公众节水意识和用水户参与节水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三、海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还不完善。目前流域内仍有近30%的县(区)尚未成立水务局,已成立的220余家水务局中,只有北京市水务局是省一级的水务机构,造成上下级行政管理职能不对口,机构运行不顺,而且多数水务局还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 二是区域初始水权制度尚未建立。目前流域大部分河流尚未进行初始水权的核实和分配工作,现有的跨省河流初始水权分配方案也不完善,不仅水权交易难以实现,而且导致水资源无序、过度开发,边界水事纠纷时有发生。 三是用水效率有待提高。用水浪费现象十分突出;农业灌溉水利用率仅50%左右;2000年万元GDP用水346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约70%,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大中城市管网漏失率高达15~20%,远高于国家规定的8%的指标。 四是污水治理程度低。海河流域每年城镇工业和生活废污水排放量约60亿吨,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只有15%,全流域水污染严重。 五是区域间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发展不平衡。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认识水平不同,在法规建设、资金投入、水务一体化建设进程等方面发展不平衡,很难实现标准和规划指导的统一。 六是社会节水意识有待提高。有的地方政府担心宣传节水会影响招商引资。由于节水和治污成本较大,致使企业不愿进行节水改造和污水处理,即使有了治污设施,也很难照常运转。公众节水意识不强,据北京的一项调查显示,社会公众能够主动节水者只有10%左右。 四、海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对策 一是大力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建设。应进一步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涉水事务的一体化管理,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二是明晰初始水权,合理配置水资源,以水定发展。在流域层面,首先摸清流域水资源家底,合理制定水资源配置方案,明晰各省级行政区域的初始水权指标。在区域层面,各省级行政区域应在本区域指标范围内,进一步明晰下一级行政区域的初始水权指标,以及重点行业和用水户的初始水权指标;县级行政区域应在本区域指标范围内,明晰各行业和用水户的初始水权指标。 三是完善法规和规章,为依法治水和节水提供保障。强化依法治水和科学管水的观念,在《水法》等法律框架下,制定配套的法规和管理办法,形成节水管理制度体系。 四是根据流域的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实际,做好水资源综合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依据。 五是大力推进水价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使水价能够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供应成本,促使企业改造和转型。逐步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加大征收力度;改革农业供水管理体制,推进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合理提高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价格;全面实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六是加大治污力度,保护好水资源。牢固树立节水就是减污,节水就是防污,以及治污就是节水的观念。加大污水治理力度,促进水的循环利用。加强监测,严格控制新增排污口和排污量,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实行排污总量控制。 七是继续大力推广先进技术,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政府应加强科学管理和宏观调控,积极引导产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大力发展能耗低、耗水少、污染轻的产业。通过节水技术改造和推广节水新工艺,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万元产值耗水量,同时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推广节水器具,推广中水回用技术,充分利用处理后的废污水;强化农业节水设施建设,发展节水高效农业,推广旱作农业,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新的农业耕作技术,提高土壤水和雨水的有效利用率。积极推广海水淡化技术,在沿海地区增加非常规水源的利用量。加强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 八是加大工程投入,提高用水效率。工程措施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重视流域和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规划的实施,加大工程建设投入。加强灌溉工程改造,减少渠系损失,增大滴灌、渗灌、喷灌的面积,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加强城市管网改造,减少跑、冒、滴、漏,降低管网漏失率。 九是加强试点工作,以点带面,促进流域节水工作深入开展。 十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节水意识,促进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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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宏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