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历史:清代水利营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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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清三朝定都北京,形成了国家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相分离的态势。为了改善南粮北运的困难状况,元、明、清三朝作过多次努力。清代雍正三年(1725年)海河流域大水,70余州县被淹。雍正皇帝派怡亲王允祥主持治水,大学士朱轼协助工作。他们在治河的同时,大力兴办水利营田,希望借此分散用水达到治水的目的。为此,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雍正四年,先在滦县和玉田县等地试种水稻。水利经费先由政府借贷,每年由受益地方还本1/10。当年,修成水田150余顷。 (2)雍正五年,又将海河流域分作京东、京西、京南及天津四局推广水利营田。其中,京东局辖今天津武清以东潮白河、滦河流域9县;京西局包括今河北省任丘、大城以北,霸县以西的巨马河、大清河水系17县;京南局包括今滏阳河、滹沱河以西至太行山麓10县;天津局包括今天津、沧州、静海、兴国和富国二场(位于天津东)。 从雍正五年至七年间,共经营水田约6 000顷,当时即获丰收。但这次营田仅持续4年,后逐渐废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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