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协调推动海河流域跨省河湖健康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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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海河流域跨省河湖健康评价相关工作,9月26日,海委联合河北省河长办组织召开海河流域跨省河湖健康评价试点工作联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海河流域跨省河湖健康评价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交流研讨进度安排、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成果运用等重点内容,并协商解决资料复核、调查监测等方面具体技术问题。 会议指出,海河流域跨省河湖健康评价试点协同工作机制实施以来,牵头单位河北省河湖长办主动协调对接,相关省级河湖长办积极配合,河湖健康评价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潮白河、滹沱河、漳卫河等3条河流已全河段完成评价,永定河、滦河等7条河流大部分河段完成评价,察汗淖尔、子牙河等2个河湖按计划完成野外调查监测、实验室检测和数据分析等工作,12条(个)跨省河湖中,3条河流和1个湖泊具备报告整编条件,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各地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水利部工作部署,坚持科学、客观和适用的原则,对内强化质量管理和过程控制,加强资金要素保障,系统推进本省河湖健康评价和健康档案建立工作;对外要紧密协调配合,充分共享工作信息和技术成果,及时协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海委河湖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河湖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及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支撑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河湖处 曹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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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