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勤伟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XCP-2025-F-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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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海勤伟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海勤伟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海勤伟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及驾驶服务,1、出租轿车需满足:零售价 18 万元以下,排气量 1.8L(含)以下;2、出租商务车:零售价 25 万元以下,排气量 2.0L 以下;3、越野车(SUV)需满足:零售价 25 万元以下,排气量 3.0L 以下;4、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海勤伟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海勤伟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B.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前近 6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7 月 16 日 16 时 00 分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3)
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500,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7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 5 号商业楼三层南区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7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 5 号商业楼三层南区开标室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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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海勤伟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中山门街道龙潭路 15 号
联 系 人:薛老师
电 话:022-2410214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
联 系 人: 张玉、刘雯雯、徐明辉、刘金玲
电 话: 022-26116029
电子邮件: zxzb06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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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