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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深入推进流域河湖管理工作
http://www.hwcc.gov.cn 时间:2026-03-20 13:42:54 来源:海河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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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促进河湖保护治理管理目标一致、任务协同、措施衔接,海委于近日印发《海委关于进一步强化海河流域河湖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河湖长制统筹协调、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提升河湖管理能力等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明确,要落实海河流域省际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完善与省级河长制办公室协作机制,充分依托现有协作机制和工作体系,发挥“河湖长+”部门协作机制作用,聚焦中央直管河库、跨行政区域河段、插花地等重点难点区域,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难题。

《通知》要求,要强化规划约束,对岸线、砂石开发利用实行严格的规划管控,做好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要按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范》复核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对于不依法依规、降低划定标准人为缩窄河道管理范围等问题,要及时整改并重新公告。

《通知》强调,要遵循确有必要、无法避让、确保安全的原则,依法依规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不得超审查权限、随意扩大项目类别。海委审批权限范围内湖泊要严守面积和容积底线,杜绝侵占现象发生。要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规范疏浚砂综合利用,流域机构直管河段采砂管理纳入地方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非法采砂行为。

《通知》对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结合河湖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核查,对存量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逐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增量问题“零容忍”。中央直管河湖库要纳入属地职责范围,海委直管河库“四乱”台账要定期通报属地省级河长制办公室,重点难点问题要提请相关河湖长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清理整治任务落实落地。

《通知》还对依法规范河湖管理范围内耕地利用、强化河湖健康保障、开展河湖库一体化监测感知系统建设等工作做出部署。(河湖处 徐丹婷)

  
 
     
     
     
     
  编辑:齐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