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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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委)办公室编制了“海委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电话:022-24102321,电子邮箱:hwzwgk@hwcc.gov.cn。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2018年,海委在政务门户网站“海委要闻”“通知公告”“政务公开”“在线访谈”等栏目及时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965条。其中,业务类宣传报道信息359条;通知公告、行政许可等各类政府信息606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119条;干部任免等人事类信息14条;行政许可决定146条;防汛抗旱信息43条;水土保持信息57条;办事服务88条;其他类别政府信息共139条)。海委直属4个管理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7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公开 海委的公文类政府信息,及时通过政务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防汛抗旱”“水土保持”“人事管理”“行政许可”等栏目公开。海委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等情况,通过“海委要闻”“图片新闻”“基层动态”等栏目公开。海河流域雨情水情、水资源、水环境等信息,通过“流域水情”“信息公报”等栏目公开。对海委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在政务门户网站开设专题公开相关信息。2018年,开设“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等5个专题,开展“海委驻村帮扶工作成效访谈”等在线访谈3期、“海委青年现状及需求调查问卷”等问卷调查3期。2018年,海委政务门户网站全新改版上线,更加突出政务服务功能,年度访问量达49.8万人次。 2.新闻媒体公开 强化与行业媒体、社会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搭建与外部媒体宣传协作机制,积极利用媒体资源对海河流域和海委的水利信息进行公开。2018年在《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利网刊发新闻稿件233篇。通过新华社发布稿件4篇,通过天津电视台、河东电视台、宝坻电视台等发布有关防汛工作、水日水周、驻村帮扶等新闻,切实提高流域水利工作认知度与影响力。 3.微信公众号公开 着力提升“海河水利”微信公众号运维水平,2018年结合流域实际,共推出“全面从严治党”“走基层看发展”等14个专题,形成系列报道,全年共发布微信232期、533条,微信总关注用户数达到2293人,新媒体宣传效果初步显现。 4.媒体联访和其他形式公开 针对海河流域和海委重要水事,通过媒体联访、座谈会等形式公开有关政府信息。与中央电视台天津记者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天津卫视等社会媒体配合完成了相应的宣传任务。完成《海河年鉴(2018年)》的出版发行工作,较为全面系统地反映了流域水利工作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海委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8年办理申请2件,全部按规范受理并及时予以答复。其中1件予以公开,向申请人提供所申请的信息;1件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海委没有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海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2018年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动公开目录需进一步完善,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 2019年,海委将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水利部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紧紧围绕海河水利中心工作和流域公众需求关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调整海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更新海委政务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模块和信息,规范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网上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扎实推进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更好助推海委水利事业改革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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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韩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