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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http://www.hwcc.gov.cn 时间:2011-03-29 08:46:06 来源:水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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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委”)办公室编制了“海委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海委门户网站“水信息网”上下载(网址:www.hwcc.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电话:022-24102206,电子邮箱:hwzwgk@hwcc.gov.cn

2010年,海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央及水利部的有关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了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年内,海委调整扩充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海委政务公开暂行规定》、《海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试行)》、《海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海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4项政务公开基本制度,根据这4项制度,海委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保密审查机制、部门联络员机制等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2010年,共向委系统职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了规章制度、行政许可、政务信息、干部任免、水资源保护等政府信息,累计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7条。其中,业务类宣传报道信息624条;通知公告33条(其中招投标信息11条);人事任免及教育培训信息35条;行政许可决定44条;水资源公报、水情月报、流域主要江河湖泊水质信息、海河信息等各类信息简报111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公开

2010年,海委加强了对水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公众的功能,规范了业务类信息的报道,增强了信息的实用性和指导性,制作了水利普查、防汛抗旱、应急调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14个专题。2010年,水信息网点击量超过500万次。

2.电子屏幕公开

海委办公楼一楼大厅的电子屏幕在汛期对水质、雨水情等信息及时在电子屏幕公布。

3.新闻媒体公开

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对海河流域和海委的水利信息进行公开。在中国水利报刊发稿件26篇,在中国水利网、水利部网站刊发稿件近150篇,在中国水利报和中国水利杂志进行专版宣传8次。

4.新闻通气会和其他会议

不定时通过新闻通气会、专业会议等形式公开有关政府信息。新华社天津分社等媒体对海委的工作进行了深入采访,撰写了关于海河流域抗旱工作的相关材料;城市快报对海委领导进行了专访,首次在天津平面媒体推出关于海委的专版文章。

二、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委未收到过公民或相关单位要求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表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的相关来电来函。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0年度我委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件;也没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

海委办公室确定秘书科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目前工作人员2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本年度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均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项支出。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公开信息均无偿提供。

(四)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没有产生相关费用支出。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形式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和国家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部分部门对这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有关工作制度和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手段比较单一,网上办事功能不完善。

下一步,海委将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丰富公开工作内容,完善和丰富公开方式和手段,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根据工作发展,进一步完善《海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大公开信息内容和数量;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网络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大网上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时效性,增强网上办事功能,提高便捷性;三是加强对委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四是推进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五是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问题。

 
     
     
     
     
  编辑:韩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