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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http://www.hwcc.gov.cn 时间:2009-10-19 19:13:14 来源:水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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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委”)办公室编制了“海委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海委门户网站“水信息网”上下载(网址:www.hwcc.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电话:022-24102206,电子邮箱:hwzwgk@hwcc.gov.cn。

一、概述

按照国务院和水利部部署,在海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2008年海委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海委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由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办公室、人教处、监察处、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海委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海委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审定重大公开事项,指导和推动本系统政务公开不断深化。海委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委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政务公开规章制度的建立、公开渠道的规范、公开目录的编制等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工作。为全面加强海委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海委制定并颁布了《水利部海委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对海委系统内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方式、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编制并对外发布了《水利部海委政务信息公开详细目录(第一批)》,公开内容涵盖规划计划、水政执法、水行政许可、水资源管理、工程建设与管理、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流域水利管理信息和人事管理、政务管理等信息。

(三)创新形式,拓宽渠道。海委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渠道,对水资源、水质、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雨情等业务信息建立了定期公报制度,现共有11种简报在政务公开网进行公布。为方便公民、组织办理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许可、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批准等行政审批事项,开通了海委行政许可网上服务。2008年5月正式开通了海委政务公开网,将海委对外公开的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发布,为需要查询信息的公众提供了信息查询“一站式”服务,同时,公布了政务公开举报电话、咨询电话和征求意见邮箱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根据我委编制的《水利部海委政务信息公开详细目录(第一批)》。2008年,我共向委系统职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了规章制度、行政许可、政务信息、干部任免、水资源保护等18类政府信息,累计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3条。其中,行政许可27条,占2.46%;政务信息530条,占48.36%;宣传报道375条,占34.22%;通知公告21条,占1.92%;人事任免11条,占1.00%;包括水资源公报、水情月报、流域主要江河湖泊水质信息、海河信息等在内的各类信息简报129条,占11.77%。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公开

2008年正式开通的海委政务公开网,是海委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该网站将海委对外公开的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发布,为需要查询信息的公众提供了信息查询“一站式”服务。

2.电子屏幕公开

海委办公楼一楼大厅的电子屏幕在汛期对水质、雨水情等信息及时在电子屏幕公布。

3.新闻媒体公开

积极利用水信息网、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利网等新闻媒体对海河流域和海委的水利信息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我委未收到过公民或相关单位要求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表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的相关来电来函。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8年度我委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件;也没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

海委办公室确定秘书科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目前工作人员2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本年度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均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项支出。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公开信息均无偿提供。

(四)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没有产生相关费用支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形式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组织修订《水利部海委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水利部海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编制《水利部海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各项信息及时公布,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公开载体建设,加快海委政务公开网站的改版,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熟练掌握各项政策规定和操作程序,规范管理,大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编辑:韩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