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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关于大陆泽、宁晋泊蓄滞洪区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事中事后监管意见的函(海水保函〔2025〕008号)
http://www.hwcc.gov.cn 时间:2025-10-28 15:26:14 来源:海河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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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WZWGK-2025-0139
信息所属单位:海委水土保持处(农村水利水电处)
发 布  机 构:海委办公室
发 文  日 期:2025年09月28日
文      号:海水保函〔2025〕008号

邢台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维护中心 

按照2025年海河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计划,2025年910—11日海委对大陆泽、宁晋泊蓄滞洪区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开展了事中事后监管现形成意见如下 

一、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于2023年3月开工,计划202512月完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初期,明确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人员;2023年1月,委托河北水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冀水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2023年6月委托河北卓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项目建设期间,根据主体工程实施进度及设计要求,实施了表土剥离、临时苫盖、植被恢复等措施。

二、发现的问题 

1.项目未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2.项目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落实不到位,未开展取弃土场“一场一图”设计。 

3.项目部分表土堆存场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 

4.项目取弃土场管理不规范,取土和弃土堆置方式不符合水土保持方案要求,水土保持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 

5.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不规范,未及时指出项目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并提出监测意见。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和责任追究标准的通知》(办水保函〔2020〕564号)规定本次检查发现的第1条问题为较重问题,第2、3、4、5条问题为一般问题 

三、整改要求 

1.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有关规定,于2025年10月31日前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2.建设单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计单位完善取弃土场水土保持专项设计,根据实际需要补充完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为实施水土保持措施提供依据。 

3.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要求,控制表土堆存高度不超过2m,严格落实表土堆存场区临时苫盖、拦挡、排水措施,切实保护好表土资源 

4.建设单位应规范取弃土场水土保持管理,组织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要求规范取土方式,避免形成高陡边坡,严格落实取土场区挡水土埂、土质排水沟等防护措施;采用自下而上、分层碾压堆置方式堆置弃土,控制边坡坡比1:2,严格落实弃土场挡水土埂等防护措施。 

5.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技术规程,规范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准确掌握项目土石方去向及变化情况,及时掌握项目水土流失及防治状况和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监测意见 

6.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落实。 

7.建设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或竣工验收前,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问题及整改要求清单见附件。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建设单位应充分重视以上意见,抓紧按期落实整改,于202510月31日前完成意见的全部整改要求,并以正式文件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海委。若逾期未完成整改工作,海委将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开展责任追究和信用惩戒,并督促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附件:问题及整改要求清单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5925

 
     
     
问题及整改要求清单.docx
     
     
  编辑:齐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