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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关于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北延应急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事中事后监管意见的函(海水保函〔2024〕25号)
http://www.hwcc.gov.cn 时间:2024-08-19 14:27:59 来源:海河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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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WZWGK-2024-0114
信息所属单位:海委水土保持处(农村水利水电处)
发 布  机 构:海委办公室
发 文  日 期:2024年8月6日
文      号:海水保函〔2024〕25号

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东线有限公司 

按照2024年海河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事中事后监管计划2024717日、23日,海委对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北延应急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开展了事中事后监管,形成意见如下。

一、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聊城市,于2019年12月开工,计划202412月完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初期,明确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人员;2019年12月,委托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建设期间,根据主体工程实施进度及设计要求,实施了土地平整、植被恢复、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

二、发现问题

项目公用临时堆土场使用完毕后未及时恢复原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不明确。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和责任追究标准的通知》(办水保函〔2020〕564号),题为一般问题。

三、整改要求 

1.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和技术服务单位对公用临时堆土场的使用过程及现状进行梳理排查,明确项目建设过程中堆存土方的利用情况及堆土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及时恢复原貌。

2.建设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或竣工验收前,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清单见附件。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1.建设单位应充分重视以上意见,抓紧按期落实整改,于2024年831日前完成意见的整改要求,并以正式文件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海委。若逾期未完成整改工作,海委将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开展责任追究和信用惩戒,并督促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按照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4〕57号)有关要求,山东省水利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落实,对涉及违法违规问题依法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并于2024年9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跟踪检查情况报送委。 

附件:问题及整改要求清单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486

 
     
     
问题及整改要求清单.docx
     
     
  编辑:齐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