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关于将朔州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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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600MA0KC4XH0X): 经查,你单位负责建设的山西朔州新建民用机场项目投产使用前未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4〕57号)》等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并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等向社会公开,公开期限为1年。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4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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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