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关于山西盂县电厂2×1000兆瓦机组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意见的函(海水保函〔2023〕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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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WZWGK-2023-0105 信息所属单位:海委水土保持处(农村水利水电处)
发 布 机 构:海委办公室
发 文 日 期:2023年9月4日
文 号:海水保函〔2023〕015号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要求,我委组织河北省水利厅、山西省水利厅,邢台市水务局、阳泉市水利局、晋中市水利局对山西盂县电厂2×1000兆瓦机组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开展了核查。形成核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山西盂县电厂2×1000兆瓦机组送出工程为新建建设类项目,工程沿线经过山西省阳泉市、晋中市,河北省邢台市。线路路径长度2×137.999千米,共架设铁塔314基,采用自立式铁塔双回路架设。项目于2016年10月开工,2020年6月完工。 2015年10月,水利部以《水利部关于山西盂县电厂2×1000兆瓦机组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5〕452号)批复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2021年12月29日,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了山西盂县电厂2×1000兆瓦机组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按规定将验收材料向水利部进行了报备,水利部以水保验收回执(〔2022〕第22号)向建设单位出具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回执。 二、核查情况 2023年3月,我委印发核查通知,部署项目核查工作。3—8月,组织项目沿线省、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查阅了项目水土保持设计、监理、监测、验收等资料,现场查勘了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和防治效果。8月14日,我委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就资料查阅和现场查勘发现的问题与项目建设、监理、监测及验收单位进行了质询答疑。 经核查,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基本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各防治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开展了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按规定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该工程自主验收主要程序履行、验收标准和条件执行方面未发现严重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建设单位应加强植物措施管护,及时开展补植补种,确保植物措施成活率和覆盖度。 2.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发挥效益。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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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