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关于印发永定河流域市(区)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的函(海河湖函〔202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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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大兴区、延庆区,天津市北辰区、武清区,河北省保定市、张家口市、廊坊市,山西省大同市、朔州市人民政府,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永定河流域各地区河湖长制工作统筹协调,经与北京市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大兴区、延庆区,天津市北辰区、武清区,河北省保定市、张家口市、廊坊市,山西省大同市、朔州市等13市(区)及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研究制定了《永定河流域市(区)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永定河流域市(区)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永定河流域各地区河湖长制工作统筹协调,巩固投资主体一体化带动流域治理一体化机制,强化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有机结合,在海河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打造永定河治理样本,建立永定河流域市(区)级河湖长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机制。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完善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省际间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统筹推进永定河流域河湖长制有关工作,协调解决永定河管理保护重大事宜,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二)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协同推进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积极推进永定河绿色生态河流廊道建设,提升流域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努力把永定河恢复成为“流动的河、绿色的河、清洁的河、安全的河”。 (三)贯彻落实水利部《加快推进永定河流域治理管理现代化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扎实推动各级河湖长和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引入企业河长、社会团体等各方力量主动参与河湖治理保护,整合优势资源,凝聚工作合力,构建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治理管理新格局。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永定河流域北京市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大兴区、延庆区,天津市北辰区、武清区,河北省保定市、张家口市、廊坊市,山西省大同市、朔州市等13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相关地市)、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委)和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流域公司)组成。 联席会议实行召集人轮值制度。相关地市总河湖长(市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轮流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任期自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轮值一个省份(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依次轮值),省内相关地市的轮值顺序由省级河长制办公室协调。海委分管负责人担任常务副召集人,相关地市分管负责人、流域公司董事长为副召集人。相关地市市级河长办(水利局、水务局)主要负责人、流域公司总经理为成员,相关地市市级河长办(水利局、水务局)分管负责人、流域公司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总经理为联络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海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海委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流域公司总经理兼任,联席会议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相关人员因工作变动的,由新任人员自行接替,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办公室会议制度。 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轮值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常务副召集人、副召集人、成员、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和联络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提出,报轮值召集人同意后确定。全体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承办,相关地市协办。 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议,经常务副召集人同意后召开。专题会议由常务副召集人召集,根据研究事项内容确定参会的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必要时可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或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参加。专题会议按照“谁提议、谁承办”的原则,由提议单位承办。 办公室会议不定期召开,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召集,联席会议联络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司局负责人、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参加。办公室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承办,流域公司协办。 各成员单位提请联席会议审议涉及跨区域事项的文件,应事先征求有关成员单位意见,并初步沟通一致。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及办公室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各成员单位每年12月31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本年度联席会议工作落实情况及下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营造良好的议事协作氛围,共同推进永定河流域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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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