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圆满完成2022年海河流域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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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妨碍河道行洪、影响水库大坝等防洪工程安全的违法行为,按照水利部部署,海委组织完成了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切实保障了流域防洪安全。
海委高度重视防汛保安专项执法工作,委主任王文生对做好该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委副主任翟学军主持召开专题部署会,研究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海委印发专项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单位针对2021年流域罕见夏秋连汛暴露出的问题,细致排查、加强执法,全面消除河道行洪安全隐患。海委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全力推进专项执法行动走深走实,不断加大直管河道、水库巡查力度,确保线索排查不留死角,并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支撑,利用无人机和视频监控系统等现代化执法设备辅助巡查和调查取证,对于违法案件依法逐案作出行政处理措施,同时,严控时间节点,对案件查处等关键信息进行动态管理,保证各项执法数据真实可靠。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海委各级水政监察队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299人次,车辆1717车次,巡查河道长度69109公里,巡查水域10928平方公里,巡查监管对象407个,排查问题线索33个,立案查处21起,现场制止违法行为397次,有效打击了妨碍河道行洪畅通和工程安全运行的违法行为,助力海河流域安全度汛。
同时,海委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影响,于7-9月派出四个监督组分赴京津冀晋四省(市),采用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10个县(市、区)的57个执法案件进行了监督检查,并针对部分单位存在的案件查处整改进展缓慢等问题进行现场反馈,要求有关单位强化跟踪督导,切实整改到位,提升办案质效,确保专项执法行动规范高效开展,办案依法合规。
下一步,海委将持续巩固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成果,依法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责,常态化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推进开展其他涉水领域专项执法,并进一步强化流域区域执法协同、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机制,为推动新阶段流域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行政执法监督保障。(政法处 刘丙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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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