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关于陈磊等9人职级晋升的通知(海任〔2025〕42号)
委机关各部门,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河水利委员会各级参公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海委机关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实施办法》规定,经中共海委党组研究决定,晋升陈磊等9人职级如下。
一、一级调研员(1人)
陈 磊
二、二级调研员(2人)
王 哲 邹 娜
三、四级调研员(6人)
薛 程 张梦婕 刁维杰 于 忱 王 舒 李婧媛
上述人员职级任职时间自2025年10月起算。
特此通知。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