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防总通报2026年海河流域国家蓄滞洪区行政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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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规定,海河防总日前通报了2026年海河流域国家蓄滞洪区行政责任人名单。 此次共通报海河流域28处国家蓄滞洪区行政责任人89名,涉及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五省(直辖市)38名地市级行政责任人,51名县级行政责任人。 海河防总要求,各省级防指要督促相关行政责任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和关于防汛抗旱救灾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履职尽责,强化蓄滞洪区管理,推动落实防汛救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分得进、蓄得住、排得出、人安全”,筑牢流域防洪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御处 陈力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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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齐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