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司调研指导海河流域蓄滞洪区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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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司司长姚文广一行到海委调研指导海河流域蓄滞洪区建设管理工作,副司长张长青,海委主任王文生、副主任韩瑞光、总工梁凤刚等参加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海委关于海河流域蓄滞洪区建设管理情况的介绍,围绕流域管理机构在蓄滞洪区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方面有关重点工作与海委进行座谈交流。
姚文广指出,蓄滞洪区是流域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洪关键时期发挥重要作用,要按照“分得进、蓄得住、排得出”要求,进一步加强蓄滞洪区建设管理。要加快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根据流域防洪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调整蓄滞洪区布局。要加快推进蓄滞洪区工程和安全建设,有序开展前期工作,及时掌握已开工项目建设进展,推动防洪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要加强蓄滞洪区调度运用管理,完善水文监测站网,理顺调度运用程序,根据实际修订复核运用预案,扎实推进“四预”建设。要加强蓄滞洪区日常管理,摸清蓄滞洪区基本情况,逐一建档立卡,明确建设管理目标,落实日常监管责任,严格非防洪建设项目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守住防洪安全底线。
王文生表示,海委高度重视蓄滞洪区建设管理工作,在水利部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流域管理机构职能,积极推进流域蓄滞洪区规划建设、调度运用、补偿核查、洪评审批监管等工作,为完善流域防洪体系、保障防洪安全开展了大量工作和有益探索。下一步,海委将按照水利部安排部署,在水旱灾害防御司指导下,持续做好蓄滞洪区建设管理工作,加快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推进蓄滞洪区布局优化调整,明确建设目标任务;统筹推进蓄滞洪区建设,督导地方加快建设项目进度;进一步加强蓄滞洪区调度运用管理和“四预”系统建设;加强基础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强化非防洪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确保蓄滞洪区发挥作用,为流域防洪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海委副总工、办公室、规计处、政法处、建管处、河湖处、防御处、水文局负责人参加调研。(防御处 秦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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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