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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海许可决〔2026〕012号)(衡水市景县叶园引水枢纽工程改建项目)
http://www.hwcc.gov.cn 时间:2026-03-27 13:43:29 来源:海河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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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WZWGK-2026-0030
信息所属单位:海委水资源管理处
发 布  机 构:海委办公室
发 文  日 期:2026年03月18日
文      号:海许可决〔2026〕012号

景县抗旱和水利技术服务中心(景县江江河灌区管理中心) 

本机关于2026120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衡水市景县叶园引水枢纽工程改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取水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项目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景县,为建项目。项目用水主要为农业灌溉,灌溉范围涉及景县留智庙镇、王瞳镇、王谦寺镇、北留智镇、温城乡、后留名府乡、青兰乡、杜桥镇、洚河流镇9个乡镇灌溉面积12.639万亩主要种植作物为冬小麦和夏玉米,复种指数为1.5-1.65。

二、同意该项目所在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分析结论。景县2024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14181.58万m32024年实际用水总量为14173.36万m3(含非常规水),符合用水总量控制要求。景县2025年消纳南水北调东线北延工程水量指标为4439万m3,满足该项目取水水量需求。 

三、同意该项目的取用水方案。项目年取水量为3206.75m3取水水源为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北延应急供水工程供水,取水用途为置换灌溉范围内的灌溉地下水(同时考虑引水过程中的输水损失)。灌溉保证率为50%,取水方式为引水,取水口位于景县叶园村东北南运河左岸叶园引水枢纽工程(北纬:37度28分28秒,东经:116度16分6秒),灌溉最大取水流量12m3/s。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北延应急供水工程水量水质满足项目取用水要求。

四、该项目无退水,对水功能区、水生态、其他用水户无显著影响。

五、该项目运行期间,你单位严格落实取水、用水和水资源保护等管理措施,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保护水环境该项目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小麦152m3/亩、玉米46m3/亩)符合水利部规定的用水定额先进值标准(小麦171m3/亩、玉米50m3/亩)和河北省规定的用水定额先进值标准(小麦179.3m3/亩、玉米61.6m3/亩)。

六、你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保证正常运行。

、你单位应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海河流域取水许可实施细则》规定,及时向本机关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并报送相关材料经现场核验合格的,将发放取水许可电子证照。 

、你单位应落实内部管水机构、人员和管理制度。

、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请你单位配合其监管工作。河北省水利厅、衡水市水利局和景县水利局负责该项目的属地管理,请你单位配合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你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许可决定,项目不得突破本许可核定的取水量等内容。若该项目的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水事项发生重大变更,你单位应当重新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6318

(联系方式:022-24102222)

 
     
     
     
     
  编辑:齐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