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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海许可决〔2026〕010号)(廊坊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越后独立庄排渠、潮白新河及牛济河排干)
http://www.hwcc.gov.cn 时间:2026-03-04 17:10:17 来源:海河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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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WZWGK-2026-0016

信息所属单位:海委河湖管理处
发 布  机 构:海委办公室
发 文  日 期:2026年03月02日
文      号:海许可决〔2026〕010号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供电公司: 

本机关于20251231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廊坊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越后独立庄排渠、潮白新河及牛济河排干建设方案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了技术审查会,根据技术审查意见,你单位对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通过专家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海河流域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的总体布置。即:该项目在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安头屯镇孙家庄村东采用档跨越后独立庄排渠潮白新河牛济河排干6#-7#杆塔一档跨越后独立庄排渠潮白新河7#-8#杆塔一档跨越牛济河排干),主要设计参数如下: 

 

该项目杆塔基础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导线弧垂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该项目所在潮白新河河段为涉及河北香河潮白河大运河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的岸线保护区已取得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同意,占用左右岸岸线长度分别为19.8米和21.0米,符合规划要求。该项目占用后独立庄排渠左右岸岸线长度均为9.8米占用牛济河排干左右岸岸线长度均为9.9 

二、该项目占用堤防、河道、滩地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 

项目开工前,你单位须将施工安排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备案。如跨汛期施工,汛前须制定安全度汛方案报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并报河道主管机关备案。 

河北省水利厅为该项目所跨越河流的河道主管机关,负责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负责其事中事后监管。 

、项目建设期间,单位须确保防汛抢险通道的畅通不得向河道内排放污水。 

项目完工后,单位须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垃圾,恢复河道原貌。 

六、项目验收时,你单位应邀请河道主管机关参加,并在验收6个月内报送验收资料。 

项目运行管理期间,单位须服从河道主管机关的管理与调度 

、本许可有效期为3年,自许可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未开工项目且需延续有效期限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你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许可决定,不得擅自变更本许可审批的项目建设方案、标准、规模等;若有变更,应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632

(联系方式:022-24102222) 

 
     
     
廊坊城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越后独立庄排渠、潮白新河及牛济河排干洪水影响评价报告.pdf
     
     
  编辑:齐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