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海许可决〔2026〕005号)〔大黑汀水库支流洒河(迁西县洒河桥镇段)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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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WZWGK-2026-0012
信息所属单位:海委河湖管理处
发 布 机 构:海委办公室
发 文 日 期:2026年1月28日
文 号:海许可决〔2026〕005号
迁西县洒河桥镇人民政府: 本机关于2025年12月1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大黑汀水库支流洒河(迁西县洒河桥镇段)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特定活动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了技术审查会,根据技术审查意见,你单位对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通过专家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在大黑汀水库管理范围内的总体布置,即:该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洒河桥镇大官庄村南,包括生态护底工程、河滨植被缓冲带工程和生态过滤工程三部分。 (一)生态护底工程 生态护底工程对应河道桩号为0+303(起点为洒河入滦河口,下同)至1+258以及1+596至2+630,在河道右岸坡脚处修建生态护底,生态护底长1970米,宽度为6.57米至23.73米。
(二)河滨植被缓冲带工程 河滨植被缓冲带工程对应河道桩号为0+252至2+613,在河道滩地及岸坡种植多种水生植物、地被植物,不种植妨碍行洪的植物,共计6个地块,总面积为101413平方米。
(三)生态过滤工程 生态过滤工程对应河道桩号为0+248至0+988,在河道滩地种植多种沉水植物,不种植妨碍行洪的植物,共计2个地块,总面积为135879平方米。
该项目生态护底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水利工程等设施安全运行造成影响所提出的减轻影响措施。即:建设单位加强运行期管理,制定运行管理维护方案并报河道主管机关同意。 该项目占用堤防、河道、滩地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 三、项目开工前,你单位须将施工安排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备案。如跨汛期施工,汛前须制定安全度汛方案报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并报河道主管机关备案。 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为该项目所在河流的河道主管机关,负责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监督管理。 四、项目建设期间,你单位须确保防汛抢险通道的畅通,不得向河道内排放污水。 五、项目完工后,你单位须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垃圾,恢复河道原貌。 六、项目验收时,你单位应邀请河道主管机关参加,并在验收6个月内向其报送验收资料。 七、项目运行管理期间,你单位须服从河道主管机关的管理与调度。 八、本许可有效期为3年,自许可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未开工项目且需延续有效期限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你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许可决定,不得擅自变更本许可审批的项目建设方案、标准、规模等;若有变更,应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6年1月28日 (联系方式:022-2410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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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黑汀水库支流洒河(迁西县洒河桥镇段)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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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齐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