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海许可决〔2025〕050号)(涉县合漳乡槐丰村富民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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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WZWGK-2025-0105
信息所属单位:海委水资源管理处
发 布 机 构:海委办公室
发 文 日 期:2025年07月22日
文 号:海许可决〔2025〕050号
涉县合漳乡槐丰村富民水电站: 本机关于2025年6月9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涉县合漳乡槐丰村富民水电站取水许可延续的申请函》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对项目取用水等情况组织开展了评估,经研究,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同意延续涉县合漳乡槐丰村富民水电站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有效期。 涉县合漳乡槐丰村富民水电站项目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取水水源为漳河地表水,取水口位于漳河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合漳乡槐丰村段(北纬36度19分54秒,东经113度55分12秒)。取水方式为引水,年取水量为14000万立方米,最小下泄生态流量为1.311立方米每秒,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用水,发电尾水退入河北省邯郸市涉县西达镇大滩村同福水电站引水渠,经同福水电站发电后退回清漳河,不耗水。取水许可证延续后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7月29日至2035年7月28日。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5年7月22日 (联系方式:022-2410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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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