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海许可决〔2025〕048号)(涉县红喜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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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WZWGK-2025-0101
信息所属单位:海委水资源管理处
发 布 机 构:海委办公室
发 文 日 期:2025年07月22日
文 号:海许可决〔2025〕048号
涉县红喜水电站: 本机关于2025年6月20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涉县红喜水电站取水许可延续的申请函》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对项目取用水等情况组织开展了评估,经研究,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同意延续涉县红喜水电站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有效期。 涉县红喜水电站项目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取水水源为漳河地表水,取水口位于清漳河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合漳乡河口村段(北纬36度25分32秒,东经113度49分35秒)。取水方式为引水,年取水量为5100万立方米,最小下泄生态流量为0.856立方米每秒,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用水,发电尾水全部退入原河道,不耗水。取水许可证延续后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7月29日至2035年7月28日。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5年7月22日 (联系方式:022-2410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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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