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海许可决〔2025〕049号)(河北省涉县太仓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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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WZWGK-2025-0093
信息所属单位:海委水资源管理处
发 布 机 构:海委办公室
发 文 日 期:2025年07月22日
文 号:海许可决〔2025〕049号
河北省涉县太仓水电站: 本机关于2025年5月27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河北省涉县太仓水电站取水许可延续的申请函》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对项目取用水等情况组织开展了评估,经研究,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同意延续河北省涉县太仓水电站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有效期。 河北省涉县太仓水电站项目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取水水源为漳河地表水,取水口位于漳河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合漳乡太仓村段(北纬36度19分46秒,东经113度55分12秒)。取水方式为引水,年取水量为2600万立方米,最小下泄生态流量为1.311立方米每秒,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用水,发电尾水全部退入漳河干流,不耗水。取水许可证延续后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7月29日至2035年7月28日。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5年7月22日 (联系方式:022-2410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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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