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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海许可决〔2025〕015号)(景县输气站天然气外输管道穿越南运河防洪评价)
http://www.hwcc.gov.cn 时间:2025-02-18 09:13:14 来源:海河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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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WZWGK-2025-0024
信息所属单位:海委河湖管理处
发 布  机 构:海委办公室
发 文  日 期:2025年02月13日
文      号:海许可决〔2025〕015号

景县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41219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景县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关于报送〈景县输气站天然气外输管道穿越南运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

一、同意景县输气站天然气外输管道穿越南运河(以下简称该工程)的总体布置。即:该工程采用定向钻一钻穿越南运河,穿越位置左岸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景县老君堂村东北,右岸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第三店村西南,对应南运河左堤桩号为32+630,管道与左堤轴线交点坐标为X=4160100.159,Y=439442.034(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下同),对应右堤桩号为32+480,管道与右堤轴线交点坐标为X=4159752.766,Y=439487.510。入土点(X=4160250.947,Y=439422.295)距左堤外堤脚垂直距离为138米,入土角为8度;出土点(X=4159597.026,Y=439507.897)距右堤外堤脚垂直距离为136米,出土角为7度30分。管道采用DN273钢管,穿越段水平投影长度为659.49米,与河道中高水流方向交角为71度。该工程穿越左堤处最大管顶高程为负1.68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穿越右堤处最大管顶高程为负0.45米,河道内管顶高程为负2.24米。

该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二、根据《海河流域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该工程所在南运河河段左岸为控制利用区,右岸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岸线保留区,占用左右岸岸线长度分别为4.5米和3.85米,涉及的岸线保留区已取得生态保护红线有关主管部门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德城分局《关于景县输气站天然气外输管道穿越南运河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同意,工程建设基本符合规划要求。

三、基本同意因工程建设对水利工程等设施安全运行造成影响所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即:在定向钻出入土点各设置两道混凝土截渗环,并采取黏性土换填。

该工程占用堤防、河道、滩地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

四、建设单位须做到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与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验收。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的设计、施工、监理等须严格执行水利有关规程、规范等要求。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方案应经河道主管机关同意后实施,投资计入该工程总投资内。

五、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须将施工安排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备案。涉及跨汛期施工的,汛前须制定汛期安全度汛方案报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并报河道主管机关备案,接受防汛和水旱灾害防御等有关部门的调度指挥和监督检查。 

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有关单位须确保防汛抢险通道的畅通。河内的工程禁止在汛期进行施工,河内严禁堆放物料、建筑垃圾等杂物,不得向河内排放污水。 

六、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设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标识标记,标明工程位置和埋深等。建设单位须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垃圾,恢复河道原貌。验收工作须有河道主管机关参加,建设单位应向河道主管机关报送有关验收资料。

七、工程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及有关单位须严格服从河道主管机关的河道管理与防洪调度不得阻碍工程范围内有关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河北省水利厅为该工程所穿越河流的河道主管机关,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监督管理。

本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许可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未开工项目且需延续有效期限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你单位应严格执行本许可决定,不得变更本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标准、规模等;若有变更,应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5213

(联系方式:022-24102222)

 
     
     
景县输气站天然气外输管道穿越南运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pdf
     
     
  编辑:齐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