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海许可决〔2025〕008号)(林州市任村镇增生水电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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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WZWGK-2025-0015
信息所属单位:海委水资源管理处
发 布 机 构:海委办公室
发 文 日 期:2025年01月13日
文 号:海许可决〔2025〕008号
林州市任村镇卢家拐村永昌水电厂: 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4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林州市任村镇卢家拐村永昌水电厂延续取水申请函》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对项目取用水等情况组织开展了评估,经研究,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同意延续河北省涉县丁岩水电站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有效期。 林州市任村镇增生水电站项目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取水水源为浊漳河地表水,取水口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任村镇卢家拐村段上游330米处浊漳河干流右岸(北纬36度21分25秒,东经113度46分7秒)。取水方式为引水,年取水量为700万立方米,最小下泄生态流量为0.6立方米每秒,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用水,发电尾水全部退入浊漳河,不耗水。严禁项目超许可水量取水、改变取水用途和扩大供水范围。取水许可证延续后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1月13日至2035年1月12日。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 (联系方式:022-2410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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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