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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海许可决〔2024〕095号)(中新天津生态城彩虹桥并线桥工程防洪评价)
http://www.hwcc.gov.cn 时间:2025-01-03 10:15:17 来源:海河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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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WZWGK-2025-0005
信息所属单位:海委河湖管理处
发 布  机 构:海委办公室
发 文  日 期:2024年12月30日
文      号:海许可决〔2024〕095号

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41121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审批中新天津生态城彩虹桥并线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

一、中新天津生态城彩虹桥并线桥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分别涉及天津市水务局和海委审批权限范围其中,天津市水务局审批权限范围为P10桥墩(X=4330851.037,Y=562623.641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下同)至P14桥墩(X=4331135.958,Y=563021.075),区段全长为489米,其工程建设方案由天津市水务局批复;海委审批权限范围为P06桥墩(X=4330636.113,Y=562338.229)至P10桥墩(X=4330851.037,Y=562623.641),区段全长为359米

二、同意该工程的总体布置。即:该工程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永定新河防潮闸上游约550米处跨越永定新河,对应左堤桩号为64+510,桥梁轴线与左堤中心线交点坐标为(X=4331112.180,Y=562995.411),对应右堤桩号为62+765,桥梁轴线与右堤中心线交点坐标为(X=4330681.023,Y=562382.004),桥梁走向与现有彩虹桥保持一致。河道管理范围内自左堤至右堤桥跨布置为70米+86米+165米+168米+165米+86米+73米+35米,区段全长为848米,桥宽为21米。

该工程跨越右堤处最低梁底高程为8.48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河道内最低梁底高程为3.51米。P07号桥墩距规划右堤外堤脚垂直距离为1.16米,P08号桥墩距规划右堤堤脚垂直距离为21.30米,桥墩及承台布置未占压堤防设计断面。

该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三、根据《海河流域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该工程所在永定新河河段右岸为涉及防洪安全的岸线保护区,占用右岸岸线长度为24.59米,该工程为列入天津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重要基础设施类项目,且已取得天津市有关部门同意意见,工程建设基本符合规划要求。

四、基本同意因工程建设对水利工程等设施安全运行造成影响所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即:

1.对该工程和现有彩虹桥桥梁投影区域内共计78米长的右堤进行灌浆加固;对桥梁和现有彩虹桥桥梁投影及上下游各50米范围内右堤堤坡进行防护。

2.在右堤外设置净空不小于4.5米的绕行防汛抢险通道,绕行通道应参照三级等级公路设计,上、下堤坡段纵坡不大于4%,硬化路面净宽6米,总长约280米。

该工程占用堤防、河道、滩地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

五、建设单位须做到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与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验收。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的设计、施工、监理等须严格执行水利有关规程、规范等要求。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方案应经河道主管机关同意后实施,投资计入该工程总投资内。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须将施工安排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备案。汛前须制定汛期安全度汛方案报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并报河道主管机关备案,接受防汛和水旱灾害防御等有关部门的调度指挥和监督检查。

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有关单位须确保防汛抢险通道的畅通。河道内的工程禁止在汛期进行施工,河道内严禁堆放物料、建筑垃圾等杂物,不得向河道内排放污水。

、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须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垃圾,恢复河道原貌。验收工作须有河道主管机关参加,建设单位应向河道主管机关报送有关验收资料。

、工程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及有关单位须严格服从河道主管机关的河道管理与防洪调度不得阻碍工程范围内有关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天津市水务局为该工程所跨越河流的河道主管机关,负责对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负责其事中事后监管

十、本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许可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未开工项目且需延续有效期限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你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许可决定,不得变更本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标准、规模等;若有变更,应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41230

(联系方式:022-24102222) 

 
     
     
中新天津生态城彩虹桥并线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pdf
     
     
  编辑:齐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