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海许可决〔2024〕076号)(京唐铁路宝坻段建设期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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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WZWGK-2024-0147
信息所属单位:海委水资源管理处
发 布 机 构:海委办公室
发 文 日 期:2024年10月22日
文 号:海许可决〔2024〕076号
京唐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京唐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销京唐铁路宝坻段建设期取水许可证的函》(京唐铁工函〔2024〕1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0月22日对本机关发放的新建北京至唐山铁路宝坻段项目取水许可证(A120115G2020-0019)予以注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联系方式:022-2410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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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