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海许可决〔2023〕12号)(承德润金水务有限公司宽城县城区水源建设工程取水项目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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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HWZWGK-2023-0031
信息所属单位:海委水资源处
发 布 机 构:海委办公室
发 文 日 期:2023年4月7日
文 号:海许可决〔2023〕12号
承德润金水务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3年3月28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承德润金水务有限公司关于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的函》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组织对项目取用水等情况进行了评估,经研究并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同意延续承德润金水务有限公司宽城县城区水源建设工程取水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有效期。 承德润金水务有限公司宽城县城区水源建设工程取水项目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取水水源为滦河潘家口水库地表水,取水口位于宽城县塌山乡清河口村附近潘家口水库库区清河入滦河河口处(东经118度14分28秒,北纬40度33分10秒)。取水方式为提水,年取水量为760.4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城镇综合用水,无退水。严禁项目超许可水量取水、改变取水用途和扩大供水范围。取水许可证延续后的有效期限为2023年4月26日至2028年4月25日。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联系方式:022-2410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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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