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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流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

海河流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简介

一、蓄滞洪区分布

海河流域28个蓄滞洪区涉及河北、河南、天津、北京、山东五省市,人口521.16万人,总面积10670km2,总容积209.92亿m3。

北三河水系4处,分别为大黄堡洼、黄庄洼、青甸洼和盛庄洼;面积786 km2,容积约11.58亿m3。

永定河水系2处,分别为永定河泛区、三角淀;面积583 km2,容积约4.76亿m3。

大清河水系7处,分别为兰沟洼、白洋淀、东淀、文安洼、贾口洼、团泊洼、小清河分洪区;面积5296km2,占全流域蓄滞洪区面积的50%,容积约126.33亿m3,占所有滞洪区容积的61.49%。

子牙河水系4处,分别为大陆泽、宁晋泊、献县泛区和永年洼;面积2388km2,容积41.50亿m3。

漳卫河水系11处,有良相坡、柳围坡、长虹渠、共渠西、白寺坡、小滩坡、任固坡、广润坡、大名泛区、恩县洼、崔家桥。面积1615 km2,容积25.76亿m3。

二、规划水平年

规划以2004年为现状基准年,人口预测到2010年;规划期界定为从今以后的大约20年。

三、规划总体目标

通过蓄滞洪区的建设和管理,达到蓄滞洪区工程措施完善,安全设施完备,管理工作有序,调度运行规范,从而提高流域整体防洪能力。在保障防洪保护区防洪安全的同时,为蓄滞洪区群众提供具有一定保障的生存和发展条件。建设完备的通信警报系统,确保群众生命和主要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淹没造成的经济损失。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使水资源得到更有效利用、蓄滞洪区生态与环境逐步得到改善。

四、近期目标

完成蓄滞洪区围堤、隔堤等骨干工程建设,完成部分进退水设施建设,保证能够及时、按量分滞洪水,满足流域防洪体系的要求。着重对高风险区域进行安全建设,完成重要安全区的建设,修建相对完善的撤退路,为蓄滞洪区群众的生活提高与生产可持续发展奠定一定的基础。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工程、科技等手段,初步建立蓄滞洪区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成完善的通信警报系统。

五、安全建设规划

预测到2010年,规划安置的人口为475万人。

规划利用高村基安排风险人口196万人,占规划总人口的35%。

规划安全区76处,共计安置人口81万人,占总人口的15%。

适当安排少量人口外迁,规划迁移28万人,占总人口的5%。

撤退路规划安置人口分为两类。一类是低风险人口,采取修建撤退路措施,安置人口121万人,占总人口的22%;另一类是少量的高风险人口,因不具备采取其他设施的条件,规划采取临时撤退方式,共安排人口48万人,占总人口的9%,同时为此类人口安排修建少量的避水楼(按人均匡算约安排28万人),用于应急避险和保护家庭主要财产。

六、工程建设规划

海河流域的28处蓄滞洪区,除了新规划的崔家桥蓄滞洪区以外,都已具备了一定量的围堤、分洪口门等设施,但是,大部分没有达到规划滞洪蓄洪要求标准。本次规划在进一步完善加固现有围堤基础上,重点安排蓄滞洪区隔堤建设,实现分区运用,避免小水大淹;以闸、堰、裹头等不同形式,完善分、退洪设施,保证适时、适量分洪和退洪;适当治理蓄滞洪区内部河道。

七、管理规划

社会管理,即建立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区内政府、企业、居民、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行为,明确彼此之间权、责、利关系;明确机构之间在完成既定组织目标时所采取的战略和方法,明晰机构之间行为的相互依赖和制约关系。

工程管理即要通过对管理和维护两部分的机构、人员、经费相分离,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机构,明确和强化管理职能及其责任,降低工程管理运行成本,提高工程管理效益和质量;把工程的维修养护推向市场,对维修养护实行合同管理,并逐步将维修养护队伍由事业转变为企业,维修养护任务由分散化转变为专业化、社会化。

安全设施管理即除了安全区围堤的管理归入工程管理以外,其它安全设施包括高村基、避水楼、撤退路等。对于这些设施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高村基建成后由住户个人管理;避水楼作为公共设施给予建设,建成后由日常使用单位自行管理;撤退路,包括桥梁建成以后,移交当地政府或当地交通部门,由接收单位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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