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绿色发展 打造幸福河湖 天津市印发总河湖长令部署幸福河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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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发布2023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幸福河湖建设。要求到2025年力争各区建成不少于1条(段、座)幸福河湖,到2027年建成区重点河湖、重要水库基本建成幸福河湖,到2035年全市河湖总体建成“河安湖晏、岸绿景美、鱼翔莺语、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
一是实现持久水安全。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加强河道堤防达标治理,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推动农村排水骨干河渠整治和国有扬水站更新改造,着力打造“蓄泄排统筹、旱涝潮同治”的防汛安全保障体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是提供优质水资源。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工业节水减排、农业节水增效和城镇节水降损。优化水资源配置,完善水资源调配工程网络体系。
三是打造宜居水环境。严格管控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依法规范河湖管理范围内的耕地利用,强化河湖沿岸林草种植管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雨污管网建设和维护。合理布局河湖沿岸亲水便民服务设施,推动郊野河湖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宜乐的水岸经济带。 四是恢复健康水生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河湖生态整体性保护、系统性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善区域水系连通体系,持续推动河湖生态复苏。推进京津冀“六河五湖”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实施大运河文化带水系治理和生态保护。持续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河湖休养生息。 五是挖掘先进水文化。科学开展水文化遗产调查及保护工作,做好大运河等重要河湖文化遗址遗迹保护修缮,系统梳理水文化遗产、水系变迁和治水脉络,不断丰富提升河湖文化内涵。打造河湖系列文化旅游产品,推广河湖生态旅游,探索“河湖+文旅+经济”模式,以水文化彰显城市发展开放性、包容性和多元性。 六是实现科学水管理。积极推进智慧河湖建设,整合河湖数据资源,实现“一河(湖)一档”数字化,应用卫星遥感、物联网、无人机等实时在线监控信息,提升全市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提高河(湖)长办组织协调能力,推进部门协同、合力治水,切实将“分段治水”变为“全域治水”。坚持依法治水,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总河湖长令强调,各级河湖长、各有关部门要扛起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取得实效。各级总河湖长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河湖治理保护,亲自部署、系统谋划幸福河湖建设。各级河湖长要周密组织,细化落实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区河(湖)长办要强化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幸福河湖建设评价标准,健全落实自评申报、验收认定、动态管理的闭环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共建共享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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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