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统筹协调 落地生根——海委引滦局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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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水利部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引滦局)与河北省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宽城县政府)共创省级河湖长制典型示范县建设试点项目顺利通过河北省河长办验收,标志着引滦局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近年来,在水利部、海委的正确领导下,引滦局依托河湖长制平台,探索创新工作路径和方法,强化与地方政府沟通配合,落实属地责任,积极开展潘家口水库库区及周边区域联防联控,打造可持续发展战略合作关系。潘家口水库71%的水面位于宽城县境内,2022年,引滦局与宽城县政府深化合作、深入探索,签订潘家口水库库区及周边区域联防联治联建合作框架协议,协同构建高效能、高水平的三大工作体系和九项长效合作机制。 防微杜渐 构建“联防”体系 建立联合巡查机制。构建水库及周边县、乡两级河长网格化包保责任体系,引滦局积极选派“督查专员”包保县和乡(镇),配合县乡级河长开展调研巡查,先后开展专项联合巡查1次、常规巡查7次,发现问题3个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建立联合问题认定机制。引滦局积极组织技术专家对各级河长、县直部门有关人员、包保“督查专员”等进行集中授课培训,切实统一问题认定标准、程序和处置方式,全面提高巡查发现和解决问题效率。建立技防合作机制。通过优化整合智能视频监控、固定翼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发现并提交疑似问题7个,包保“督查专员”、县级河长办负责人、相关乡级河长现场核查确认问题2个,进一步提升了实时发现处置问题能力。 标本兼治 构建“联治”体系 建立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实行“流域监管执法机构+县行政监管执法部门”联合监管执法,组织成立联合监管执法队伍,签订联合执法巡查与处置方案。建立问题处置协作机制。在认定水库管理范围内“四乱”重难点问题后,引滦局主动与当地政府协调对接,通过联合办公会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治理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办公机制。引滦局与县河长办负责同志担任总召集人,多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有关事项。同时,引滦局选派“督查专员”进驻县河长办联合办公,切实强化工作联络与沟通。机制建成以来,引滦局及宽城县政府开展联合执法4次,扣押非法渔船1艘,收缴锚鱼用具5套,清除燕子网8个、灯罩网2个、地笼26个,并对9起驾驶摩托艇超出划定区域行为进行了处罚。 优化机制 构建“联建”体系 建立流域治理协作机制。结合实际,引滦局对流域治理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合理确定治理区域和实施项目,协商处理有关事项,切实满足水库水生态需求,筑牢流域水安全保障。建立项目建设会审机制。针对水库周边区域开发建设,实行重大建设项目联合会审机制,引滦局选派技术专家全程参与,在政策、业务方面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建设项目依法合规。建立流域建设项目联查机制。针对水库周边区域建设项目,与当地政府实行联查,做到事前有告知、事中有监管、事后有验收,真正凝聚起监督检查工作合力。 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在多方共同努力之下,潘家口水库水质达到地表Ⅲ类并持续向好发展。引滦局与宽城县政府通过有效落实河湖管理三大工作体系和九项长效合作机制,为上下游、左右岸水环境管理保护、水源涵养以及水生态支撑能力持续提升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创新经验,为保障津唐地区水源安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下一步,引滦局将心怀“国之大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充分发挥流域区域统筹协调作用,探索创新幸福河湖建设,为推动新阶段引滦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中国水利报》2023年3月7日第527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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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