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布新修订的3项用水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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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要求,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山西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我省新一轮用水定额修订工作。近日,新修订的《山西省用水定额 第1部分:农业》(DB14/T 1049.1—2025)、《山西省用水定额 第2部分:工业》(DB14/T 1049.2—2025)、《山西省用水定额 第4部分:居民生活》(DB14/T 1049.4—2025)等3项山西省地方标准公开发布,于2026年3月26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农业用水定额包含我省31类主要农业产品,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农、林、牧、渔业门类中4大类13中类25小类;工业用水定额包含我省91个行业中类377个工业产品;生活用水定额包含4类18个定额指标值。 本次修订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加强与国家、水利部最新定额编制导则衔接,形成国家定额、省级定额相协同的用水定额管理体系,以用水定额标准引领重点行业节约用水,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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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齐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