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应是一种的多赢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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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字最早的字形是上面一个老人,下面一个小孩子,取小孩搀扶、照料老人之意。从这个字看,老人需要小孩搀扶,小孩子主动伸出援手,正是这简单的一个动作标志者人类进入了尊老、敬老的时代,与其他动物彻底划清了界限,是社会的一大进步。从这个字上来看,孝就是一幅和谐的画面,然而在历史和现实中,孝往往是输赢不两立的悲剧。 最为熟识的“二十四孝”,故事里多是子女对父母的“服帖”,是子女尊严丧失式的“失败”。“二十四孝”故事中,有孝感动天的虞舜,有芦衣顺母的闵子骞,还有卧冰求鲤的王祥等,这些人的身边都有心狠手辣、毫无人性的后母,还有耳根软、不明辨的父亲,而被后人称赞的“孝子”也就是一个隐忍、坚强和受尽折磨的“受难者”,在这些孝的故事虽已喜剧结尾,但过程中的悲剧往往又让人容易忘记结果。而同列“二十四孝”卖身葬父的董永、埋儿奉母的郭巨等,为了死掉的父亲,为了被两个儿子抛弃而又要成为负担的母亲,董永卖掉了自己,郭巨打算埋掉孩子,为了老人,儿子要卖身为奴、孙子要活埋,这是为“孝”而彻彻底底的输掉了人生。 新鲜出炉的“新二十四孝”,看似是跟的上时代,也没有那么多的隐忍和悲伤。经常带爱人和子女回家看父母、节假日尽量与父母同过、亲自给父母做做饭、常给父母零花钱、仔细聆听父母的往事等等,这些新的标准合情合理,做起来也不难,但我们可以在背后读出来一个信息:一是孝是子女单方面的付出,既有金钱上的,也有时间和精神上面的;二是在“孝”的关系中父母(老人)纯粹是累赘,有时候还是祸端,几乎没有一点可用之处。解读的这些信息来看,新、旧“二十四孝”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固然,孝顺老人需要各方面的付出,但在“孝的关系’中老人也不仅仅是被描述的纯粹负担。不仅是在新旧“二十四孝”,还是在古代的关于孝的政治事件、风俗习惯、民间故事等,讲到孝总把老人当成负担;即便是虞舜孝顺母亲感动天而当上了君王、郭巨埋儿子挖出来财宝,背着母亲喜欢吃的锅巴而免于死亡吴郡陈遗(《世说新语》)等,这些人的受益是因为孝顺老人才得到的,但这并不能改变老人是累赘的隐蔽而偏颇论调。正因为这种潜移默化的教育,给人这样的心理暗示:孝就是背着老人这一沉重包袱艰难生活,而不孝就是扔掉包袱轻松富裕地生活;孝得到的除了负担之外,仅有那不能吃也不能用的“孝子”虚名;不孝除了戴上不孝的虚名之外,得到的却是实实在在的轻松和宽裕。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而喜欢现实主义的中国人毫不疑问会做出选择,教育别人孝顺就比较难,编制了新、旧“二十四孝”折射出孝子是一种稀缺的道德资源,而不孝子女却代代不穷。 与此同时,为了教育孝顺老人,儒家有《孝经》;轮流当皇家而总以孝治天下,虽时常有名无实,但样子总是有的;我们当下在教育别人行孝的时候也往往以感恩、知恩图报等名义来劝勉之。鲁迅先生早就对这种教育方式不满,于是在近百年之前写道“食欲是保存自己,保存现在生命的事;性欲是保存后裔,保存永久生命的事……饮食的结果,养活了自己,对于自己没有恩;性交的结果,生出子女,对于子女当然也算不了恩。”话虽说的偏颇、刻薄,但并非没有道理,毕竟孝顺父母不仅仅是简单苍白的感恩就能涵盖的了得,再说了知恩图报也是一种靠不住的所谓的美德。 健康的家庭关系应该是子女和父母相互离不开的,没有子女的父母,或没有子女的父母,这样的家庭是不幸福的,这样的人生是不完美的。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在一篇文章中谈到了父母在孩子成长中的作用,除了父母给予孩子生命和身体之外,父亲在孩子后天的理性养成中发挥作用,母亲在孩子后天的感性养成中发挥作用,而父母共同营造的和美家庭对孩子的健康心理、乐观性格等都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而对于孩子的营养、教育、生活等费用和情感付出既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天性,也是法律上规定的义务。与此同时,孩子们在承载父母的希望、回馈给父母的快乐,以及与父母等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共同享受着任何东西都不可替代的天伦之乐。孩子幼时,父母提供的多是生理、安全、感情上的需要,而孩子能让父母满足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父母年老时,子女能满足其生理、安全和感情上的需要,而子女能满足父母的需要,是一种尊重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孝顺父母受到别人尊重,自我有一种能为他人、社会需要的自我价值),父母与孩子一起共同构筑和相互满足了人类的不同需求层次,既有基本的生理需求、安全的需求、归属感的需求,还有被尊重的需求以及个人价值实现的需求。子女和父母一起,共同构筑和完整填充了马斯洛的人类需求金字塔模型。理论上如此,现实也概莫能外。 当然,包括父母在内的老人们除了在某些人眼中是负担之外,更多的是一种“依靠”。在人的成长历程中,子女慢慢长大成人,总会遇到人生中的困境和迷惑,这就需要咨询和借鉴已经走过了这个人生阶段之后的包括父母在内的长辈或朋友,让这些人从精神、经验上提供“依靠”。而更加具体和现实的“依靠”则是经济上的支持,尤其是在当下房价畸高、社会生活成本居高不下,而年轻人要么就业难,要么工资低,又要买房购车、结婚生子,还要各种应酬,包括父母在内的家中老人或许已经退休,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把积蓄补贴给“孩子”,给“孩子”提供经济上的援助和安全,这种状况在最近几年更流行响亮的名字是“啃老”。 笔者曾听到这样一个故事:两位老人有两个已成家并都开饭店的儿子,前几年两个老人分别在两个儿子那里帮着干饭店的活,这样既降低了饭店成本,老人也得到了照顾;后来老爷子去世,老太太却没人管了,即便两个儿子都还开饭店,老太太也只能到别人家的饭店打工,在外面租房子住,两个儿子还得雇人干活,饭店成本增加,老人生活很清苦。有些事情是不好理解的,有些家庭的关系是微妙的。其实,更多的家庭中,子女和父母之间的关系都如这个故事中的关系一样:父母和子女合作共赢;子女不要父母共输。 即便经济社会发展到了今天,连接关系的家族、血缘纽带慢慢被各种同事、朋友、生意伙伴等社会关系所取代,但是血总浓于水的,子女和父母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之上的特殊“伙伴关系”,这是任何社会变化和经济冲击都改变不了的。鲁迅先生在同一篇文章中,还有一段话子女和父母“前前后后,都向生命的长途走去,仅有先后的不同,分不出谁受谁的恩典”,但都是在历经人生艰辛、共寻美好生活的道路上相互陪伴、相互鼓劲、相互搀扶、同舟共济的“合作共赢”。 在理解“孝”的过程中,既不能把老人当成纯粹的负担,没有一点可用的价值;也不能把子女当成完全的付出,没有任何的推卸责任:这两种观点都是不全面和有害的,既不合情也不合理的。把“孝”看成是老人、子女和社会的一种多赢的和谐,在建设和谐家庭、和谐社会,以及应对老龄化社会、破解养老金难题和有效利用好老人资源等各方面都有极其现实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价值。(李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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