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污水排放量

  2008年全流域废污水排放总量为47.53亿吨,其中工业和建筑业废污水排放量25.95亿吨,占54.6%;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量14.16亿吨,占29.8%;第三产业污水排放量7.42亿吨,占15.6%。

  (二)河流、水库水质现状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的水质监测资料,按照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分别对2008年度流域各河流的全年期、汛期、非汛期和主要大、中型水库、主要湖泊、省界水体和部分浅层地下水进行了评价,参加评价的有12996.24公里河流,50座水库,3个湖泊,181个浅层地下水观测井,373个重点水功能区,33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等。

  1.水质状况

  (1)年度综合评价

  全年期:评价河长12996.2公里,优于Ⅲ类的评价河长4573.0公里,占评价河长的35.2%;劣于Ⅲ类的河长为8423.2公里,占评价河长的64.8%;其中劣于Ⅴ类的河长有6745.60公里,占评价河长的51.9%(详见图13)。


  汛期:评价河长11833.7公里,优于Ⅲ类的评价河长为3775.4公里,占总评价河长的31.9%;劣于Ⅲ类的河长为8058.3公里,占评价河长的68.1%;其中劣于Ⅴ类的河长有6011.65公里,占总评价河长的50.8%。

  非汛期:评价河长12695.4公里,优于Ⅲ类的评价河长为4418.9公里,占总评价河长的34.8%;劣于Ⅲ类的河长为8276.5公里,占评价河长的65.2%;受到劣于Ⅴ类的河长有6792.2公里,占总评价河长的53.5%。

  (2)分河系评价

  按照滦河及冀东沿海诸河、北三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漳卫南运河和徒骇马颊河水系对水质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表明,滦河及冀东沿海诸河、大清河、北三河水质状况相对较好,优于Ⅲ类的评价河长比例超过40%,其中以滦河及冀东沿海诸河水质状况最好,有73.2%的评价河长优于Ⅲ类。子牙河、漳卫南运河和徒骇马颊河劣于Ⅴ类的河长均超过60%(详见图14)。

  总体看来,2008年海河流域水质状况较2007年有所改善,但依然有64.8%的评价河长劣于Ⅲ类。各主要河流水质受耗氧有机项目污染较普遍而且严重,主要的超标项目有氨氮、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总磷,部分河段溶解氧、氯化物、硫化物、汞、铁、镉、铬(六价)、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等有超标现象。

  2.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流域的主要水源地水质比较好,参评的50座水库中,总蓄水量52.7亿立方米。优于Ⅲ类的水库有41座,蓄水量50.3亿立方米,占总蓄水量的95.4%;劣于Ⅲ类的水库9座,蓄水量2.4亿立方米。

  海河流域内无贫营养水库,中营养水库15座,富营养水库35座,其中轻度富营养水库29座,中度富营养水库5座,分别是东武仕水库、庙宫水库、漳泽水库、关河水库、汤河水库,重度富营养水库1座,为册田水库。

  对3个湖泊进行评价,总评价面积为178.8平方公里,优于Ⅲ类的湖泊面积占评价面积的1.1%,劣于Ⅲ类的面积占98.9%,其中劣于Ⅴ类的面积占10.4%。河北省白洋淀评价面积为135.6平方公里,有110.5平方公里为Ⅳ类水质,6.5平方公里为V类水质,18.6平方公里为劣V类水质,主要超标项目是高锰酸盐指数;河北省衡水湖评价面积为41.3平方公里,有13.8平方公里为V类水质,27.5平方公里为劣V类水质,主要超标项目是硫化物和高锰酸盐指数;北京市昆明湖评价面积1.9平方公里,为Ⅱ类水质。

  3.省界水体水质状况

  海河流域共有省界断面52个,有14个断面因为河干或未测没有参加评价。参加评价的38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有9个,占23.7%;Ⅲ类水质断面2个,占5.3%;Ⅳ类水质断面有4个,占10.5%;Ⅴ类水质断面有1个,占2.6%;劣Ⅴ类水质断面有22个,占57.9%。达标断面10个,不达标断面28个,达标率26.3%。

  4.浅层地下水水质状况

  根据北京市上报的北四河下游平原和大清河淀西平原监测资料进行评价,参评观测井181个,代表面积6896平方公里,Ⅰ类~Ⅲ类水质观测井89个,代表面积有3924平方公里,占总代表面积的56.9%;Ⅳ~Ⅴ类水质观测井92个,代表面积有2972平方公里,占总代表面积的43.1%。北四河下游平原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硬度、氨氮、硝酸盐氮、氟化物、铁和锰。大清河淀西平原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硬度、氨氮和锰。

  5.重点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状况

  对流域内373个重点水功能区进行了评价,有113个达到水质目标,达标率为30.3%。其中一级水功能区(不含开发利用区)达标率为40.9%,二级水功能区达标率为26.8%。

  6.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资源质量状况

  对流域内的33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评价,全年水质合格比例为100%的水源地占评价水源地总数的34.4%,合格比例介于75%-99%之间的水源地占15.6%,介于50%-74%之间的占12.5%,介于1%-49%的占9.4%,全年水质均不合格的水源地占评价水源地总数的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