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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务院批复《永定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
永定河是海河流域的重要水系之一,流经山西省、河北省、北京市和天津市。永定河流域水资源严重短缺。随着流域内人口急剧增加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用水量大幅度增长,上下游之间用水矛盾日益突出。 国务院批复文件强调,永定河流域水资源严重短缺,组织实施《方案》对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各有关省(市)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将《方案》的实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按照《方案》确定的可利用水资源,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在水量分配方案的基础上,鼓励地区间开展水量交易,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方案》对分配原则、分配意见、核定方法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强调要加强水资源管理,由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负责统一管理永定河流域水资源,实施省界断面出境水量管理,组织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方案》同时指出要加快建设水资源监测监控设施,建立监控网络。 (二)南水北调东线一期穿黄工程开工建设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穿黄工程开工仪式于2007年12月28日在山东聊城隆重举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主任张基尧、副主任李津成、水利部副部长矫勇出席开工仪式,发表重要讲话并视察了开工现场。海委主任任宪韶、副主任王文生参加开工仪式。 东线穿黄工程是南水北调东线的关键控制性项目。从上世纪80年代起,海委负责穿黄试验探洞的建设试验和维修养护工作,做了大量前期工作,为穿黄工程建设积累了重要经验和第一手实测材料。项目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打通东线穿黄河隧洞,并连接东平湖和鲁北输水干线,实现调引长江水至鲁北地区,同时具备向河北省东部、天津市应急供水的条件。 (三)周英副部长到海委视察指导工作
(四)海委明确海河流域水利保障体系建设思路和近期实施重点 2007年10月23日,海委在北京召开《海河流域水利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专家咨询会。11月18日,海委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班,全面诠释了海河流域四大水利保障体系(城乡供水、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防洪减灾、综合管理四大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坚持原则、目标任务和近期实施重点,将为今后一个时期流域的水利建设提供依据。 (五)海委启动海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根据水利部的工作部署,海委于2007年8月29日在北京召开海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会议,正式启动海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海河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上,海委介绍了海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技术要求,会议代表和特邀专家就海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技术要求展开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对规划过程中的一些具有共性的难点问题进行了研究,同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六)海委编制完成海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
海委于2006年初组织海河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海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2007年9月,海委编制完成了《海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并印发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该规划将为“十一五”期间海河流域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指导,对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七)海河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编制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促进海河流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海委组织开展了“海河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编制工作,于2007年9月和11月在天津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征求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海河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初步成果的意见。根据两次会议的意见和建议,海委对初步成果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形成了《海河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征求意见稿)》,并已印发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汇总各省意见并完善后,已上报水利部审批。 (八)积极开展流域水资源配置工作 1.山西省、河北省向北京市集中输水工作圆满完成 2007年,北京上游地区降雨严重偏少,在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领导小组和水利部领导下,海委组织实施了2007年度山西、河北两省向北京市集中输水工作。河北省云州水库自9月28日~11月1日共计放水1700万立方米,山西省册田水库自10月10日~22日共计放水2601万立方米。至11月5日,集中输水工作圆满完成。本次集中输水历时近40天,云州、册田水库共放水4301万立方米,白河堡、官厅水库共收水3097万立方米,有效缓解了北京市供水紧张局面。 2.2007年引滦调水任务圆满完成
为保障天津市、唐山市及滦河下游地区供水安全,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加大工作力度,合理安排调水时机,2007年实施多次引滦调水任务。其中,向天津市进行了两次集中调水,共调水6.13亿立方米。此外,分别通过滦河河道和引滦入唐两个输水线路,向唐山市进行了六次集中调水共计1.47亿立方米,向滦河下游地区进行了两次集中调水共计2.31亿立方米,充分发挥了引滦水资源的社会效益。 3.漳河上游管理局成功实施三次跨省调水工作 为确保沿河村庄灌溉用水,维护漳河上游水事秩序稳定,服务沿漳经济发展,海委漳河上游管理局根据漳河上游土壤墒情和各灌区引水、需求情况,2007年度成功实施了三次跨省调水,共计调水约6140万立方米,大大缓解了用水紧张状况,进一步理顺了各灌区引水关系,优化了水资源配置,促进了相关地区的社会稳定。 (九)海河流域水利部门共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
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水利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保障建设项目用水,海委于2007年8月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海河流域水政 水资源工作研讨会,就如何提高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水平进行了专题研讨。会议就如何处理好取水与当地水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的关系、加强水资源论证的后期监督管理、解决建设项目对第三方的影响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同时就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和流域水利立法工作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十)漳河上游团结治水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2007年2月6日,漳河上游团结治水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水利部副部长周英出席会议并讲话。此次会议是海委漳河上游管理局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山西、河北、河南三省水利厅长座谈会,也是在漳河上游地区水事秩序持续稳定的形势下召开的座谈会。 周英指出,实现漳河上游地区长治久安,一定要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探索发展模式,创新管理机制,优化配置流域水资源,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把漳河上游地区建成“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团结稳定”的先进典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