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矫勇副部长到海委视察指导工作
矫勇副部长对海委近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海委下一步的各项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海委要在流域防洪安全、水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进一步发挥流域机构的职能作用;要做好委直管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工作,确保防洪安全;做好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及跨省河流水质水量监管工作,发挥海委在协调流域水事中的作用。 (二)周英副部长深入漳河上游地区调研指导工作
周英副部长充分肯定了海委漳河上游管理局的工作,她指出,近年来,漳河上游管理局努力实践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从体制上和机制上形成了一套妥善解决省际水事纠纷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对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分水方案,协调好三省的关系,维护好漳河上游的水事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她强调,实现漳河上游地区长治久安,重点要抓好三方面工作:第一,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第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进省际边界地区和谐社会建设。第三,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水、依法调处水事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三)国家防总检查指导海河流域防汛抗旱工作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京、津、冀三省市及海委防汛抗旱工作汇报。检查中,杜鹰对三省市在责任制落实、防洪工程建设、应急预案编制、城市供水和节水、雨洪资源利用等方面开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强调在各大流域中,洪水资源化对海河流域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今后海委在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同时,要大力推进洪水资源化。通过南水北调、海水淡化、洪水资源化等多种途径和措施,缓解海河流域水资源紧张局面,遏制海河流域生态恶化的趋势。 (四)引黄济淀—跨流域生态应急补水工程实施 2006年海河流域降雨偏少,“华北明珠”白洋淀再一次面临干淀威胁。为缓解白洋淀地区干旱缺水状况,保护淀区生态和环境,保障淀区及周边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国家防总、水利部于2006年11月4日实施了“引黄济淀”生态应急补水工程。此次补水是建国以来黄河水第一次流入海河流域的白洋淀,也是继引黄济津城市应急调水后,首次跨流域调水维持海河流域生态湿地的重要尝试。
截止2007年3月5日,“引黄济淀”工程历时102天,共向白洋淀调入水量1亿立方米。 (五)海委实施引岳济沧生态输水工程 2006年春,海河流域降雨持续偏少,部分地区旱情严重,农业春播形势严峻。为此,海委根据岳城水库汛前蓄水情况,于4月7日开始实施引岳济沧(州)输水工程。岳城水库总下泄水量1.5亿立方米,沧州地区收水0.8亿立方米。此次输水既是为缓解沧州地区旱情实施的农业抗旱调水,又是维持下游河道健康生命、打造“湿润海河、清洁海河”采取的有力措施。 (六)落实首都水资源规划,山西、河北再次向北京集中输水
为缓解北京市水资源紧缺状况,根据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协调小组的决定,海委组织实施了晋冀两省2006年度向北京集中输水工作。本次集中输水从2006年10月13日开始,11月22日结束。上游总放水量为4698万立方米,其中官厅水库上游放水量2978万立方米,密云水库上游放水量1720万立方米。北京市共收水3030万立方米。 (七)海委出台流域基本水权制度建设工作方案 2006年11月,海委组织制订了《海河流域基本水权制度建设工作方案》,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立流域水权制度”的总目标,明确了包括“制定明晰的省际水量分配方案、建立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和高效的监督管理体制”等内容的近期目标。 (八)海委召开水资源综合规划配置阶段成果协调会
2006年6月2日,海委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配置阶段成果协调会,对《海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配置阶段关键成果》进行了认真讨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流域和省区市的节水规划、需水预测、供需分析、水资源配置等关键成果是基本协调的,为流域初始水权制度的建立打下了基础。 (九)海委组织开展海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水利部的统一部署,海委成立了相关组织机构,组织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海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2006年3月1~2日,海委在天津市组织召开了海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汇总工作会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交的成果进行了分析、汇总。会议期间,海委介绍了规划编制工作有关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汇报了规划工作进展;海委还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 (十)漳河上游水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完成
2006年8月31日,海委在山西省太原市组织召开了漳河上游水资源规划第四次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会议认为,《漳河上游水资源规划》较好地吸收了第三次协调会议中各省提出的意见,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规划成果将成为漳河上游地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一个新起点,结合相关省的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后可上报水利部。12月4日,根据各省意见对报告进一步完善后,海委将《漳河上游水资源规划(送审稿)》上报水利部待批。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对海委提出的取水许可清理初步方案、流域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一致认为,《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强化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契机,流域与区域应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工作。 (十一)海委深入贯彻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海委于2006年10月17~18日在河北省平山县召开专题研讨会,就流域与区域协作开展取水许可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地研究。 (十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完成并通过评估。《南水北调东线一期穿黄工程可行性研究》已经批复,《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穿黄河工程初步设计》于2006年6月通过审查,工程进入实施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