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废污水排放量

  2006年全流域废污水排放总量为48.28亿吨,其中工业及建筑业废污水排放量为28.14亿吨,占58.3%;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1.26亿吨,占23.3%;第三产业污水排放量为8.88亿吨,占18.4%。

  (二)河流、水库水质现状

  河流、水库水质分全年期、汛期、枯水期三个时段评价。根据污染情况水质可分为:未受污染水质(包括Ⅰ、Ⅱ、Ⅲ类)、受污染水质(包括Ⅳ、Ⅴ及劣Ⅴ类)和严重污染水质(劣Ⅴ类)。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的水质监测资料,按照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分别对2006年流域各河流的全年期、汛期、枯水期和主要大中型水库、主要湖泊、省界水体和部分浅层地下水进行了评价。全年期评价河长11640.6公里,参评的还有38座水库、3个湖泊、174个浅层地下水观测井、38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和151个重点水功能区等。

  水质评价结果表明,流域内各主要河流水质受耗氧有机项目污染较普遍而且严重,主要的超标项目有氨氮、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等。

  1. 河流水质状况

  (1)年度综合评价

  全年期:评价河长11640.6公里,全年未受污染的评价河长3553.8公里,占30.5%;受污染的河长为8086.8公里,占69.5%,其中严重污染的河长有6351.9公里,占54.6%(详见图13)。


  汛期:评价河长10482.6公里,未受污染的河长为3167.3公里,占30.2%;受污染的河长为7315.3公里,占69.8%,其中严重污染的河长有5743.6公里,占54.8%。

  枯水期:评价河长11414.6公里,未受污染的河长为3357.4公里,占29.4%;受污染的河长为8057.2公里,占70.6%,其中严重污染的河长有6209.8公里,占54.4%。

  (2)分水系评价

  按照滦河及冀东沿海诸河、北三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漳卫南运河和徒骇马颊河水系对水质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表明,滦河及冀东沿海诸河、北三河和大清河水质状况较好,未受污染的河长比例超过40%,其中以大清河水系水质状况最好,有49.7%的河长未受污染。子牙河、漳卫南运河和徒骇马颊河严重污染的河长均超过60%,其中徒骇马颊河全年处于严重污染状态(详见图14)。

  总体看来,2006年海河流域水质状况整体较差,依然有将近70%的评价河长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与2005年度评价结果相比,未受污染的河长比例减少了9.7%,严重受污染的河长所占比例增加了1.0%。各主要河流水质受耗氧有机项目污染较普遍而且严重,主要的超标项目有氨氮、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总磷和硫化物,部分河段溶解氧、镉、汞、铅、砷、铬(六价)、石油类等有超标现象。

  2、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流域的主要地表水源地水质较好,参评的38座水库中,总蓄水量61.7亿立方米。达到II类水质标准的水库有14座,蓄水量44.2亿立方米;达到III类水质标准的有15座,蓄水量12.6亿立方米;水质未受污染的水库座数占评价水库总数的76.3%。

  参加评价的38座水库中,达到中营养水平的1座,为密云水库;达到中度富营养水平的水库3座,为汤河、横山岭、册田水库;其它34座为轻度富营养水平。

  参加评价的3个湖泊中,总评价水面面积为133.7平方公里。其中河北省白洋淀评价面积为90.8平方公里,有13.5平方公里为Ⅳ类水质、30平方公里为V类水质、47.3平方公里为劣V类水质,主要超标项目是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河北省千顷洼评价面积为41.6平方公里,有13.9平方公里为Ⅳ类水质、27.7平方公里为劣V类水质,主要超标项目是高锰酸盐指数、硫化物和总磷;北京市昆明湖评价面积1.3平方公里,为Ⅲ类水质。

  3.省界水体水质状况

  海河流域共有省界断面52个,有15个断面因为河干或未测没有参加评价。参加评价的37个断面中,达到Ⅱ类水质标准的断面7个,占18.9%;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6个,占16.2%; V类水质标准的断面2个,占5.4%;劣V类水质标准的断面22个,占59.5%。

  4.浅层地下水水质状况

  根据北京市上报的北四河下游平原监测资料进行评价,评价观测井174个,代表面积6356平方公里。Ⅲ类水质观测井88个,代表面积4015平方公里,占63.2%;Ⅳ类水质观测井38个,代表面积2005平方公里,占31.5%;Ⅴ类水质观测井48个,代表面积336平方公里,占5.3%。浅层地下水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部分地区总硬度、硝酸盐氮存在超标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