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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导流明渠通过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http://www.hwcc.gov.cn 时间:2022-06-15 16:03:32 来源:海河下游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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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海河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建管局在天津组织召开海河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导流明渠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会议。会议由海河下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建管局局长罗建军主持,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参建单位代表参加,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海河流域分站、海河下游局规计处等有关单位部门代表列席会议,天津市水务工程调度运行中心代表受邀出席会议。

工程验收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有关规定进行,成立了由建管局、天津市水务工程调度运行中心、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代表组成的工作组负责具体验收事宜。会议检查了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听取了工程参建单位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查阅了工程验收有关文件及相关档案资料,并进行了质询,讨论并通过了导流明渠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鉴定书。

导流明渠布置在原海河闸右岸,线路总长622.23米,渠宽12米,出口处建设一座2孔临时闸,平均泄流能力为105m3/s。为满足交通导行需求,跨明渠安装临时桥4座。该工程是海河防潮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期下泄超标涝水的重要导流建筑,同时也是施工期海河干流唯一的自流泄水口门。自2021年9月开工建设以来,受到海委、天津市水务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的高度关注。

在水利部、海委党组及海河下游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和各参建单位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工程建设克服多轮新冠肺炎疫情和2021年罕见夏秋连汛等不利因素影响,统筹安排,科学组织,于2022年汛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并初步运行。通过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标志导流明渠工程已具备通水运行条件,并正式投入运用,将有力保障天津市排涝安全和水闸主体工程的顺利实施。

截至6月15日,海河防潮除险加固工程三个临时工程已全部完成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全面满足运行条件,正式投入运用。下一阶段,建管局将继续组织各参建单位做好工程运行、维护和监测等工作,确保临时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建管局 苏通)

 

 
     
     
     
     
  编辑:高专